破解生态与文化遗产交织复合型治理难题
运城法院积极构筑一体化司法防护网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本报见习记者 王泽宇
山西省运城市地处晋、陕、豫三省交界的黄河金三角核心地带,黄河在此蜿蜒345公里,滋养出广袤湿地、湖泊群、山脉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丰富。黄河生态廊道、盐湖独特湿地系统、中条山生物宝库等核心生态要素,与人类长期活动相互叠加,形成了独特而完整的生态复合体。
与此同时,运城作为中华文明和黄河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2处,国保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誉为“国宝第一市”。更为特殊的是,辖区绝大多数文化遗产与生态空间高度重叠、紧密依存。
“生态+文化”双重资源密集,意味着任何开发或破坏行为都可能同时触碰生态保护红线和文物保护红线。例如,黄河沿岸工程既可能侵损湿地生态,也可能扰动古遗址本体、改变传统景观风貌。
面对这道生态与文化遗产交织的复合型治理难题,运城法院如何破题?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深入运城法院进行探访。
三轨并行
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复合型、关联性、修复性等特点,2021年,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统筹推动辖区13家基层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对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构建起覆盖全市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在刑事审判中,运城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强化财产刑的经济制裁功能。针对辖区内滩涂、洼地、湿地密布,非法采砂及破坏黄河水域生态等违法行为一度高发的问题,法院通过审结一批非法采矿罪案件,有力遏制了非法采砂势头,对保障黄河流域资源安全起到示范效应。
同时,运城境内夏朝以来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古墓葬分布集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频发。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297件,以司法利剑守护历史根脉,有效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盗掘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民事审判中,运城法院始终秉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探索原地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调动赔偿主体修复生态的积极性,力求法律效果、生态效果与经济效果有机统一。
运城中院环资庭庭长杨云芳介绍,以某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诉某企业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为例,法院在审理中统筹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一方面督促被告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责令其优化环保设施、修复受损环境,最终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倒逼企业实现绿色转型。
在行政审判中,运城法院注重发挥预防性功能,积极推动府院协调联动。与生态环境、河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执法司法交流机制,通过司法建议及时反馈执法短板,堵塞治理漏洞,从源头减少破坏生态行为;同时支持环保部门依法履职,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发挥行政审判的风险预防作用。
以学促干
为精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能力,运城法院坚持“以学促干”。一方面,组织全市环资条线法官及助理多次参加全国、全省专项培训,学习前沿理论与实务经验;另一方面,系统整理《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文件选编》《环资审判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典型案例汇编》等工具手册,通过递进式培养,显著增强干警专业素养,为锻造高素质审判队伍夯实基础。
“我们注重通过典型案例凝练裁判规则。”杨云芳介绍,2021年以来,运城法院共有2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4件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入选与发布,统一了裁判尺度,扩大了环资审判社会影响力,推动“绿色原则”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生态保护。
同时,运城法院因地制宜,在重点生态区域设立专门性环境资源法庭和巡回法庭,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目前,全市已成立5个专门性环境资源法庭、3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万荣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通过审理一系列非法采矿案件,有效遏制黄河沿岸非法采砂犯罪,自2022年至今,该区域未再发生新的非法采矿案件,治理成效显著。
共建共治
为构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一体化新格局,运城法院积极推动跨区域协作、跨部门联动和社会共治,形成多元治理合力。
在区域协作层面,运城中院发起晋、陕、豫三省四市中院会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发展;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古堆泉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协作框架协议》,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携手晋城、临汾中院及垣曲、沁水、翼城法院签署《历山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屏障。
在部门联动层面,运城法院积极与检察、公安、河务、生态环境、文物等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分别就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盐湖生态环境治理与文物保护等议题,构建“资源共享、问题共治、举措共商、机制共建”的协作模式,形成保护合力。2024年4月,新绛县三泉镇村民反映三泉水库出现漂浮死猪,污染水质。古堆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联合新绛检察院、公安局开展调查,明确水利、引黄工程管理、农牧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打捞、清理、消毒和处置,确保库区水质安全,保障了工农业生产用水。
在引入社会力量方面,运城法院探索“专业审判+科学评估+社会共治”的协同治理新机制。针对环资案件技术性强、损害认定复杂等特点,委托具有资质的环保科研院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等第三方,对污染范围、损害程度、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进行精准鉴定和量化评估,为赔偿金额和法律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对需进行生态修复的案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量身定制”的修复方案,避免简单裁判。同时,将审理和修复过程置于社区和公众监督之下,选任具有环保专业背景或来自案发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鼓励当地居民和环保志愿者跟踪修复进展,法院及时响应反馈并核查处理,让生态修复在“阳光”下运行。
“运城法院积极构筑生态与文化遗产一体化司法防护网,以最严密的法治手段守护文化遗产赖以存续的‘原真性’与‘完整性’,筑牢文明传承的物质根基。”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说,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在“立”上发力,加快推动专门立法与操作细则完善,构建系统化规范体系,夯实一体化裁判根基;在“融”上深化,强化跨部门协同效能,实现预防、惩处、修复全链条贯通;在“破”上攻坚,坚决破除条块分割体制障碍,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构建高效协同共治格局;在“育”上蓄势,大力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激励公众多元参与,筑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