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扛牢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政治责任
做好“中华水塔”守护人 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 本报记者 徐鹏
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25%的长江总水量、49%的黄河总水量和15%的澜沧江总水量,都源源不断来自这一地区,故有“中华水塔”之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青海各级法院紧扣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扛牢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政治责任,聚焦生态环境安全、绿色低碳发展、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等重点,通过强化司法惩戒、服务绿色发展、守护民生福祉、深化协同共治,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司法之力坚定不移做好“中华水塔”守护人,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2025年,青海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涉环资刑事案件51件、民事案件958件、行政案件255件,切实维护了环境、资源、土地等安全。
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青藏高原生态脆弱,野生动植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资源。锁阳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改良土壤等方面作用突出,但由于锁阳具有一定药用价值,有人便动起了非法采挖售卖的“歪心思”。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强文静介绍,2024年4月至5月,李某军伙同多人,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未经许可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锁阳,形成采挖、收购、转售完整利益链条,涉案金额巨大。经鉴定,案涉行为造成野生植物灭失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共计27.8万余元。
随后,检察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对樊某宇、李某军等11人提起公诉,并同步对包含上述11人在内的冶某福等1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赔偿生态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民事公益诉讼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各被告当庭赔付因非法采挖、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锁阳造成珍贵野生植物灭失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达26.2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被告人李某军等11人主动上交违法所得7.5万余元。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军等人非法采挖、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锁阳,部分被告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主动预交罚金、主动上交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结合案件危害程度,对1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存在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主动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案涉锁阳依法处置,生态赔偿款专项用于生态修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青海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齐卫军介绍,对于这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青海各级法院采取“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模式,在依法予以严惩的同时,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方式,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全年共判令相关主体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合计2000余万元,积极践行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让违法者切实担负起生态责任。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青海高院加强对下指导监督,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注重发挥其指引示范作用。
助力经济低碳转型
天然牧草地是高寒生态系统的重要屏障,承载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一旦遭到破坏,恢复周期漫长,甚至不可逆转。
强文静向记者介绍了另外一起案例。被告人朋某在未经行政机关审批的情况下,先后对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昂拉乡牙那东村多个区域天然牧草地进行大面积平整,种植葱、萝卜、白菜、西葫芦、核桃树、苹果树等。经鉴定,涉案土地面积为36.57亩,对草原损害程度达到重度。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随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朋某提起公诉。
黄南州同仁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主观恶性、前科情况等情节后,依法判决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1万元。
“本案中,朋某的行为导致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严重下降,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朋某承担刑事责任,充分彰显了司法对草原生态红线的刚性守护。”强文静说。
这起破坏草原资源的案件只是青海法院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全省法院坚持统筹推进生态司法保护,既严厉惩治各类生态违法犯罪,也紧盯群众身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烦心事,以此守护民生福祉,提升群众生态获得感。”齐卫军说。
他介绍,针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民生问题,青海高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制定青海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行动方案,推动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深化司法与行政有机衔接。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支持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对于已办结的涉环境修复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强化跟踪问效,同时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评估修复效果,确保生态环境改善成果惠及群众。”齐卫军表示。
联合联动多元保护
栽植苗木约1.2万株、种植地被植物5400平方米、设立防护围栏1600米、整地2200平方米……这是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设立以来取得的成效。该基地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共同建立,旨在向社会公众宣传环境司法保护理念,目前,基地所启动的修复项目已于2025年6月底竣工。
记者了解到,以此为基础,青海高院和江苏高院进一步推动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流域至玉树市拉布乡区间建立共护林,构建以云杉、藏柳树、杨树等树木为主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体系。
共建基地与共护林,这是青海各级法院深化协同共治,构建多元保护格局的缩影。据齐卫军介绍,青海法院通过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惩戒机制,形成环境司法执法合力;立足三江源头的独特区位,与长江、黄河、国家公园等沿线法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上下游协同,共同以司法之力守护江河沿岸的绿水青山。
“以去年为例,2025年9月25日,青海高院联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三江源与黄河口’司法对话活动座谈会,以一场连接黄河首尾、凝聚各方共识的深度对话,共同为黄河流域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出谋划策。”齐卫军说。
齐卫军进一步介绍,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青海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民事诉讼涉探矿权、采矿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纠纷,行政诉讼涉土地、森林、草原、地矿等资源类纠纷,平衡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实质化运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推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建设,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案件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