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争执中坠楼重伤 法院判决女子自担主责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阿依曼·海如拉
一对情侣深夜争吵,女子从酒店消防通道窗户处坠楼致重伤。之后,她将男友和酒店诉至法院索要赔偿。202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2023年4月5日凌晨1时许,何灿(化名)酒后与男友付磊(化名)入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某酒店。其间,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何灿在情绪激动之下离开客房,付磊随后追了出去。
付磊找到何灿时,她正坐在酒店8楼消防通道的窗台上。两人一见面就又吵了起来,争执中,何灿从窗台坠落至隔壁楼栋的5楼楼顶。见状,付磊连忙联系酒店前台,并拨打报警电话与医疗急救电话求助。
因伤情严重,何灿先后两次住院接受手术治疗,产生医疗费共计24.4万余元。后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何灿将付磊和酒店诉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何灿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2025年2月17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何灿的坠楼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身体4处损伤的伤残等级分别为1处八级、3处十级。
法院审理认为,何灿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酒后坐在高层消防通道窗台上的危险性。其在情绪冲动下放任危险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付磊作为何灿的男友,在何灿饮酒、坐在窗台上的危险情况下,未能安抚其情绪、将其带离危险区域,未尽到亲密关系中的合理关照义务。付磊的言语行为与何灿的坠楼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对入住人员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酒店值班、安保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险情并制止;消防通道窗户未安装限位器,存在安全隐患。酒店安全管理疏漏为事故发生创造条件,酒店应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结合各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何灿自行承担50%的责任,付磊承担35%的赔偿责任,酒店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方面,法院支持何灿因伤产生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残疾赔偿金,合计33.1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付磊和酒店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上诉,乌鲁木齐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本案的判决,明确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我安全注意义务、亲密关系主体间的安全关照义务以及酒店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法律充分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但不支持将自身过失导致的风险转嫁给他人。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均负有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尤其在情绪波动、环境复杂的情况下,更应保持克制与审慎。
法官提醒,情侣之间虽不存在法定监护或扶养义务,但基于共同相处的亲密关系,在一方情绪激动、身处危险时,另一方负有合理的劝阻、安抚及安全提醒义务。对于酒店等经营场所来说,安全保障义务不可流于形式,必须落实到设施维护、隐患排查、警示提醒、日常巡查等细节上。如果因设施缺陷、管理疏漏引发人身损害,酒店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