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版:公告 [上一版] [下一版]
内容导航

公告专栏

  10/11中缝
  遗失声明
刘金林(身份证号:50023319980913****)于2026年6月22日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冯美婧不慎遗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开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住院收费票据1份,住院号:11177535,票号:0055547340,金额:6,559.28元,开票日期:2026年5月23日;遗失中卫市中医院开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住院收费票据1份,住院号:230010597,票号:0071548974,金额:2684.71元,开票日期:2025年12月26日,声明作废。
莎车县中超新能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531250063266)、财务专用章(编码:6531250063267),声明作废。
浦城县鑫叶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22MADPE30C69)遗失圆形铜质公章,编码:35072210011395,规格:4.2cm,声明作废。
福建省三明东泓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5831115962)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3504030005269,声明作废。
将乐县青兰茶叶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8MA33P8LJ24)遗失光敏材质公章一枚,编码:3504281002923,声明作废。
湖北寅卯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C842AK0F)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42011510120887、陈国辉法人章42011510120901,声明作废。
龙海市海澄黄晓杰建筑工程租赁服务部遗失公章,编码:35060410015982,声明作废。
大理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532901MC4718806U)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329006009486,声明作废。
河南汉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101051591335,声明作废。
三亚澄鑫诚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8MADNW0MX6W)遗失财务章、法人(邢万里)章,声明作废。
贵州佳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7EBB0W44)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黔东南翔瑞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7LNXD15U)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宁河区金强家庭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1MA825KRT46)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林语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120114MEA900841X)不慎遗失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林语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章,声明作废。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梁琪琪律师不慎遗失律师工作证,工作证号:13604202471741577,声明作废。
新疆声誉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C8NM8U8F)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102896,声明作废。
鸡泽县鸡泽镇魏青村卫生室(登记号:PDY61464413043117D6002)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沈阳恒鑫万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210106001377972、合同专用章210106001377974、崔凯法人章210106001322186,声明作废。
重庆巽雅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遗失空白收款收据两本(每本20份,合计40份:第一本收据起始号0234421,终止号0234440;第二本收据起始号0234441,终止号0234460)和单份收据(收据号:0234395),金额:未知,声明作废。
汝南县永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MADGK3TG8R)遗失公章,编码:4128010070292,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街道三义井社区志愿者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302MJJ5850060)经理事会决议,注销在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何玲,电话:18975240015。
结算催告声明
致河北泰兴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济南金宇公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衡水百威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河北益华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瑞通公路配套设施有限公司:请各贵单位于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来我司办理工程结算及付款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司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声明。
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要求承担债务并履行债务的公告
债权人: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现就债务人欠款事宜,依法公告行使权利如下:
  债务人:邓建勇(身份证号:51021219650923****)、彭红(身份证号:35210319690722****)
  债务人因“竹园小区项目、祈年悦城项目”向债权人承诺对两项目的债务承担责任。现经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确认:该两项目债务分别为4584740.51元、15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利息等。债权依据:《承诺》、(2024)渝0104民初5634号《民事判决书》、(2025)渝0112民初5650号《民事判决书》。因债务人无法直接联系、直接送达催收通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登报向你二人公告催收:请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我方清偿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逾期产生的全部费用,特此公告。本公告发布即视为我方已依法向你二人主张权利,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债权人(公告人):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关于召开淮安兴业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会的通知

周黎明:因公司股东上海银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淮安兴业置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讨论公司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会议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10时。
  会议地点:上海银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西园路128弄10号2楼)
  会议议题及议案:公司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是否通过决议解散;如解散,在自行组织清算的情况下,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如何确定。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并签字。
  请准时前往会议地点参加会议,公司为股东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未能参加会议或委托事项不明确的,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后果。特此通知。
淮安兴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文雄
2026年6月24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下列当事人发生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成都岷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1MA652R1031),因你单位的车辆川AHP338于2025年12月9日22时05分在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万分路石宝塘非现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2轴车,车货总质量19.1吨)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万101交执罚20251968”。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缴纳罚款500.00元。收到该通知书之日,立即履行“万101交执罚20251968”处罚决定。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重庆市开州区速犇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MA609E6629),因你单位的车辆渝DX3065于2026年1月11日14时49分在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开綦路余家非现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2轴车,车货总质量21.51吨)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3月3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壹仟伍佰元整)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万101交执罚20260048”。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九大队缴纳罚款1500.00元。收到该通知书之日,立即履行“万101交执罚20260048”处罚决定。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4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下列当事人涉嫌交通运输超限违法行为,现依法告知其违法行为相关情况。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法予以公告:德阳市驰诚运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3MAACG38B24。违法行为:你单位的川FF0358三轴重型罐式货车于2026年5月10日03时53分,在国道G318线K1869+100m处重庆市万州区万分路石宝塘不停车检测系统2车道,经系统检测车货总重27100千克,超限定标准2100千克,实施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行驶公路的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261010573,行政处罚告知书出具时间:2026年5月27日,拟处罚金额100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电话号码:023-87669036)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4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催告通知书更正通知书

案号:20251011535
刘征虎:
  我委于2026年4月22日作出的《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催告通知书》(案号20251011535),于2026年5月23日公告送达。因公告送达的催告通知书中案号书写错误,现将催告通知书内容更正如下:
  刘征虎(身份证号:512927197405200354),因刘征虎的川R09NJ9于2025年10月8日01时33分在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万利路高洞子非现场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重量超限)(2轴车,车货总质量19.2吨)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万101交执罚20251535”。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缴纳罚款500.00元。收到该通知书之日,立即履行“万101交执罚〔2025〕1535”处罚决定。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4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