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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
聂晶(身份证号:32032519760918****)于2026年6月19日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邱宇(身份证号:61230119800720****)于2026年6月18日遗失身份证,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叶广亮遗失警官证,证号:091180,声明作废。
李菲菲(身份证号:411329198707242824)遗失身份证,签发日期:2021年5月8日,声明作废。
代梦佳(身份证号:12010919940204****)于2026年6月20日遗失身份证,自公告见报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余潜英(身份证号:33088120061022****)于2026年6月19日遗失身份证,自公告见报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徐宝磊遗失沈阳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一份,编号:SK21052806186613,金额:30000元,声明作废。
刘选民(身份证号:430521196410081912)遗失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二份,票号:4140801116,金额:2135元,日期:2021年9月6日;票号:4592137789,金额:4902元,日期:2022年3月7日,声明作废。
本人吕娟(身份证号:37012520000623****)于2026年6月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遗失身份证,自公告见报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本人张保花(身份证号:2304211971****082X)于2026年6月20日在牡丹江市镜泊湖景区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西和县何坝镇李山村村民李绿地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西集建(1990)字第2125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十月十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8RWDTD7E)遗失公章,编码:35052610019370,声明作废。
巴州喜红满仓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DQA7Q627)遗失公章(编码:6528010111226)、财务专用章(编码:6528010111228),声明作废。
沈阳沭瑞种业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210181001031681、刘状法人章210181001031682,声明作废。
岚皋县海康达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109250024831,声明作废。
濮阳市大财兔食品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4109020352096、发票专用章4109020352099、合同专用章4109020352097、公章4109020352095,声明作废。
湖南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MA4P7YJX9D)遗失公章,编码:43132210005711,声明作废。
海南宏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川)不慎遗失单位专用章,声明作废。
广西智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遗失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收款收据(空白),编号:003501-0003550、0003551-0003600、0001301-0001350、0004051-0004100、0004101-0004150、0004301-0004350、0004701-0004750、0004801-0004850、0004251-0004300,声明作废。
尚诚文旅科技(山东)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西林英皇世纪餐吧服务部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510300008132,声明作废。
陈兴(身份证号:21052219811018****)遗失身份证,特此声明。
聂凯遗失国家监察执法证,编号:100139,有效期限:20250101-20250519,声明作废。
李静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湘财专字(2012),编号:00029127,金额:80.58万元,缴款日期:2013年3月18日,缴款人:李静,声明作废。
熊勇(身份证号:422301198401203597)遗失武汉嘉合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收据,收据号:hrh00936,金额:12565元,商铺号:HQH-12-1-3、16,声明作废。
许广辉遗失人民警察证,证号:091816,声明作废。
薛朗成遗失警士证,证号:士字第202359531290号,声明作废。
刘津瑞(性别:男,母亲:马婷婷,父亲:刘涛)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O610173771,出生日期:2014年5月15日,声明作废。
吴可豪(身份证号:32081120030306****)于2003年6月22日遗失身份证,自公告见报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张桂芹(身份证号:13040619440804****)遗失身份证,自公告见报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苏加强(身份证号:511527199708032315)于2026年6月19日遗失身份证,遗失后新补领的身份证有效期限自2026年6月起,特此声明。
本人孙琼丽于2026年5月遗失户口簿,户号:515003855,现声明该户口簿作废,本人及家人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本人廖嘉慧(身份证号:44142419960229****)于2026年6月19日遗失居民身份证,现声明该证件作废。自遗失之日起不承担因被他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高州市泗水镇联和村金井塘经济合作社林胜玉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8762580-0006,声明作废。
高州市泗水镇联和村金井塘经济合作社林森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48762580-0040,声明作废。
喀什市英塞乐塔奶特装饰材料店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215147)、法人章(姓名:艾麦江·艾沙,编码:6531010215148),声明作废。
乌兰浩特市头道美容坊变更为乌兰浩特市鑫汤头道美容坊(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2201MA0Q495H85)遗失原公章,编码:1522010033905,声明作废。
榕江县盘踅村级集体经济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26322003291)、财务专用章(编码:5226322003292)各一枚,声明作废。
莎车县金雅轩门窗店遗失公章,编码:6531250029359,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吕岩茶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MA3453K33X)遗失圆形橡皮公章、法人章(法人:吕晓娟),声明作废。
光泽县小满林业服务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23MAK8RPD17D)遗失公章,编码:35072310013924,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市昊兴家用电器修理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1L08100244H)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撤销声明:高州市东岸镇甘川村灯挂垌经济合作社罗荣全于2026年6月9日在《法治日报》刊登的股权证遗失声明,现予以撤销,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廉江市营仔经济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8810825945189)经会员大会决议予以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接到本社会团体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社会团体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到本社会团体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隆尧县北甫贝贝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30525MJ09245955)经理事会同意决定清算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顾力朴,电话:13191603320。
注销公告:隆尧县华星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30525MJ0738442G)经理事会同意决定清算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顾力朴,电话:13191603320。
淮北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维爱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北供电公司与你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仲裁风险告知书、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及仲裁员选定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逾期,本委将指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赵子安为仲裁员,于2026年8月25日8时30分在淮北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北仲裁委员会
临汾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当事人:山西国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KY5QBXN,注册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88号兴业大厦7层、8层优创公司众创空间第085号工位)。
  经查,你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产生扬尘污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局决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人民币3万元。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357-8602955。
临汾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3日
声 明
  本人王佳豫(身份证号:21110319980214****)于2026年6月21日泄露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相关信息,自2026年6月21日起,任何人以此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相关泄露信息,冒充本人身份,作为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非本人授意及签署,如果没有本人在意识清醒且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情况下亲自到场持证、亲自现场签字以及亲自现场印证指纹的,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人无关,本人概不负责;如若出现任何贷款、被入职、被法人、被开店(含网店)等行为或其他如开卡诈骗、洗黑钱、传销等违法行为,均与本人无任何关系。由此张身份证泄露信息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本人一律不承担责任,特此声明。
2026年6月23日
债权转让公告
债务人刘洪杰:
  依法公告通知如下:现就本人对你享有的到期债权转让事宜,本人系对刘洪杰(2018)吉0303执恢42-4号执行案件合法到期债权的权利人。现本人已与高赫晟达成债权转让约定,自本债权转让权属转移之日起,本人将对刘洪杰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对应的强制执行、案款领取、执行权益处置等一切相关权利,整体转让给受让方高赫晟。本次债权转让生效后,高赫晟成为本案债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享有该债权项下全部权利,自行承担债权后续处置的全部风险与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债务人刘洪杰应立即向债权受让方高赫晟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不再向原债权人王淑葵进行清偿。
  因无法直接送达通知刘洪杰,特此登报或登网公告,本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对债务人刘洪杰产生全部法律约束力。特此公告。
公告人:王淑葵
2026年6月23日
债权转让公告
债务人刘洪杰、潘海燕:
  现就本公司对你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转让事宜,依法公告通知如下:本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奕达典当有限公司系对刘洪杰、潘海燕合法到期债权的原权利人。现本公司已与高赫晟达成债权转让约定自本债权转让权属转移之日起,本公司将对刘洪杰、潘海燕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对应的强制执行、案款领取、执行权益处置等一切相关权利,整体转让给受让方高赫晟。
  本次债权转让生效后,高赫晟成为本案债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享有该债权项下全部权利,自行承担债权后续处置的全部风险与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债务人刘洪杰、潘海燕应立即向债权受让方高赫晟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不再向原债权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奕达典当有限公司进行清偿。
  因无法直接送达通知刘洪杰、潘海燕,特此登报或登网公告,本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对债务人刘洪杰、潘海燕产生全部法律约束力。特此公告。
公告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奕达典当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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