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026年6月23日


  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本院以(2024)渝0106执5516号案立案执行重庆涓河物业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张议涛向本院申请,请求变更其为(2024)渝0106执5516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6)渝0106执异178号执行裁定书。主文如下:变更张议涛为本院(2024)渝0106执5516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曾华新:本院受理腾冲美福家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38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335.18元[以338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0年3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5月18日];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俊:本院受理原告王成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83民初16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黄建里(622429********2431):本院受理(2026)津0103民调2924号原告洪长玉诉被告黄建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B4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26号(琥珀商业广场旁)]。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衢州市衢江区擎材建材商行、吴泽林: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南阳粉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6)皖1723民初546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等资料1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许新: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邵志强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王永燕组成仲裁庭。定于2026年8月19日9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烟台宇宝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坤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会(2025)烟仲字第64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华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的申请人河北正硕律师事务所诉你公司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张仲(2025)民裁字第286号之一补正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安徽福都莱菜市场有限公司、南京福都莱农产品有限公司: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睿安消防器材经营部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马仲案字第0286号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周会水(男,身份证号码:42022219750914****):本委已经受理你与琼海财隆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劳人仲案字(2026)第9号],因你没有按时参加2026年6月3日15:00庭审活动,本委依法决定本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本案终止审理,即行结案。现已作出仲裁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4〕311号
湖北省晟锟贸易有限公司:邱志刚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4〕31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黄劳人仲案字〔2024〕31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4〕310号
湖北省晟锟贸易有限公司:汪月珍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4〕31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黄劳人仲案字〔2024〕31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4〕312号
湖北省晟锟贸易有限公司:邱长林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4〕31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黄劳人仲案字〔2024〕31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西破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和富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14日10:30在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安泰远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作出《强制执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你单位因社保先行支付张鹏工伤保险待遇,应归还工伤保险基金柒拾伍万捌仟叁佰陆拾元柒角叁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分中心领取《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对催告内容,被催告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
刘玉峰:我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作出《强制执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进行公告。你因社保先行支付原天津耀强天地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张秀昌工伤保险待遇,应归还工伤保险基金壹拾贰万壹仟叁佰伍拾玖元伍角玖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分中心领取《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对催告内容,被催告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分中心
《催告书》送达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水沐星辰足道馆(个体工商户):2025年11月12日,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水沐星辰足道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水沐星辰足道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刘晓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502MAEXP6056X]存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025年11月27日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区消行罚决字〔2025〕第0092号),对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水沐星辰足道馆(个体工商户)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因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2026年5月25日,我大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下发《催告书》(伊区消催字〔2026〕第0002号)。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水沐星辰足道馆(个体工商户)《催告书》(伊区消催字〔2026〕第0002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哈密市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李相益:本院受理和硕县蜀都旅馆诉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6)新0102执异10号
新疆恒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良范:本院执行申请人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与新疆恒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了(2026)新0102执异10号执行裁定书,因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与被追加人谭江临不服裁定书且裁定书出现笔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2026)新0102执异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复议申请书,(2026)新0102执异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恢1980号 于秀侠:申请人蚌埠市杰瑜服饰有限公司追加你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5)皖0304执975号 江苏唯皕乐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安徽蚌埠金鼎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追加你方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1563号 安徽新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田丁:申请人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6)皖15破1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5月7日作出(2026)皖15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一案,并于2026年6月10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担任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8月15日前,向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现场申报地址: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龙潭北路,邮政编码:231300,联系人:杨谋兵,联系电话:15856497413)。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舒城帅旺五洲大酒店(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鼓楼北街16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中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53069920220189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远贵于2017年8月26日15时30分许在你公司承建的彝岔二级线幸福一号隧洞附属工程项目上班时,被云CSK889小型越野车撞伤死亡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龙华德湘厨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康清孟与你方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468号),并定于2026年7月28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方,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金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波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和劳人仲字[2026]第81号),申请人要求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因你单位拒收本委按确认地址邮寄的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邮寄文书被拒收退回,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4日10时30分在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藏垠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西藏垠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藏游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桑珠与你们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拉仲裁字第81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16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中核中泓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拉萨市兰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核中泓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江德学、钟兵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拉仲裁字第60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方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严正声明
  中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陆续出现私自制作本会公章和公文、私签合作协议、私授战略合作牌匾、假冒我会名义开展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个别已退会单位,存在继续利用本会牌匾或以本会及相关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的现象。上述行为和现象已产生不良后果,严重损害了本会声誉和形象。
  我会在此郑重声明,请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停止以上违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对不听劝阻,继续我行我素,并给本会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本会将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我会已建立严密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和印章使用审批流程。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会书面授权擅自以本会及相关机构名义签订协议、出具函件或开展活动的,本会不予承认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凡以本会及相关机构名义签订协议,应同时加盖本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签字并加盖本会公章;任何私刻、伪造印章、冒用签字或超越授权范围签署的文件,本会有权主张不发生对本会的法律约束力。
  本会对各类公益合作持开放态度,欢迎社会各界与我们联系接洽,共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中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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