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督察“利剑”护航高质量发展
陕西“三位一体”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以前总觉得法治督察是‘软任务’,现在才知道是动真格的‘硬约束’。”前不久,陕西一家民营建筑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此前,该企业因某高新区管委会长期拖欠项目尾款陷入经营困境,后经法治督察推动双方达成还款协议,162万元欠款全额追回。
这是陕西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陕西依托法治督察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构建全面督察、专项督察、个案督察“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持续拓宽督察覆盖面、提升督察质效,不断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压实、任务落实、基础夯实,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构建立体格局
2025年底,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收到某中标供热企业投诉:企业中标当地供热项目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违规干预项目落地、擅自设置市场壁垒,致使企业无法进一步工作。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经查证属实,遂通过实地核查、发函督办、约谈问责逐项推动整改落地,保障了2200户居民温暖过冬。
近年来,陕西始终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和企业关注的法治建设方面的难点、堵点,构建起“全面覆盖+专项攻坚+个案突破”立体督察格局。
具体来看,陕西紧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落实等,实现省、市、县三级督察全覆盖。着力开展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层层压实责任,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在此基础上,陕西开展专项督察回应民生与发展诉求。聚焦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开展“小切口”督察。针对营商环境审批监管衔接不畅、数据共享不足等问题,通过督察逐项推进问题整改落地。
为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陕西开展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生效裁判和检察建议情况专项督察,督促推动一批法律文书依法履行。专项督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除此之外,陕西通过个案督察依法处置重大涉企纠纷。督察推动解决5起涉民营企业的不依法行政问题,其中督察解决省内一家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资产维权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亿元,该案入选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汇聚多方合力
为推进行刑衔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案件双向移送、跨部门协作机制,相关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行刑衔接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据介绍,《意见》出台后,不仅解决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更让执法司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为提升法治督察质效,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总结提炼督察实践经验,出台《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细化督察重点、实施路径与工作规范。
为凝聚监督合力,陕西健全协同监督体系,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视监督、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创新建立“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协作监督机制。
目前,陕西建成省、市、县三级法治督察体系,配齐专业队伍,形成了跨领域、专业化监督工作合力,以刚性督察助推法治陕西建设。
压实整改责任
“以前督察反馈很笼统,现在‘点对点’列清单,整改更有针对性。”某区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此前,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中,督察组发现某区存在随意开展涉企检查、多头重复执法问题。通过下发督察整改意见书,跟踪督促整改和“回头看”核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工作中,陕西将问题整改作为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督察、整改、问责有机结合,实现“整改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域”效果。
为提升督察精准化水平,陕西把整体、分类反馈优化为逐项点对点反馈,依托“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精准列明问题,压实各方整改责任。
在整改落实上坚持显性与隐性问题、共性与个性问题分类施策,个性问题紧盯时限、督促立行立改;共性问题深挖制度根源、补齐监管漏洞;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采取约谈问责、挂牌督办方式处置。同时,将督察情况与整改效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以考核倒逼整改落地见效。
据统计,近年来,陕西先后组织开展法治督察15批次,累计整改问题1200余个,整改率达98.8%以上。
同时,陕西持续夯实法治督察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跨区域历练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督察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为法治督察工作高质高效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表示,下一步,陕西将持续健全法治督察制度体系,完善法治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不断优化“发现—反馈—整改—复核”闭环管理链条,持续推动解决法治建设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法律监督协同联动,更好凝聚工作合力,助推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