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技术应用红线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 马树娟

  6月15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而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多起案件涉及对AI生成、特效制作等技术的滥用问题。
  从通报的案例来看,技术加持下的谣言往往更具欺骗性与破坏力。例如,广西黄某利用AI生成身着制式警服人员的虚假采访视频,借公职人员形象为其经营场所进行商业宣传,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此举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公安队伍公信力。再如,四川赵某使用特效制作自己脸部浮肿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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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食用冒充香椿的“漆芽”后出现严重过敏的经历。该短视频播放量高达20余万次,引发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与恐慌。
  相较于传统文字类谣言,经过技术加工的图文、视频往往更具迷惑性。尤其是随着AI生成内容逼真度的不断提升,普通网民很难仅凭肉眼辨别真伪,极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信谣、随手转发。与此同时,当下借助技术手段造谣的门槛和经济成本不断降低,这使得数字技术更容易沦为谣言的“扩音器”,进一步放大谣言的传播力与社会危害。
  面对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监管难题,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明确了网络谣言处置、AI生成内容标识等要求;网信、公安等多部门也持续开展“净网”“清朗”等专项行动,并取得一定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人工审核难以全面覆盖海量内容,加之谣言跨平台传播加大了溯源追责难度,给网络谣言治理带来不小挑战。
  科技向善离不开法治托底。规范技术使用,关键在于织密法治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双重防线。一方面,监管部门应针对利用AI生成、深度伪造等技术制造谣言的行为细化执法标准,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从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以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AI生成内容及特效标识等技术审核机制,从源头阻断虚假内容的传播。总之,唯有以刚性制度划定技术应用红线,才能有效驱散网络谣言阴霾,更好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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