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天津蓟州检察打出涉企服务“组合拳”

□ 本报记者   张  驰 范瑞恒
□ 本报通讯员 谢倩倩
  
  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追赃挽损效率显著提升;“挂案”清理提质增效,企业得以轻装上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63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限……近年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打出一系列涉企服务“组合拳”,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
  “以更严举措维护发展秩序,以更优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以更强担当深化治理成效。”近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郜建明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蓟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上门问需
  服务企业,要了解企业的真实诉求。基于这一工作理念,蓟州区检察院组建多个调研组,到辖区113家企业面对面倾听诉求。来自企业最真实的声音,被一一记录并转化为具体行动。
  数据见证服务实效。2023年,蓟州区检察院走访百余家民营企业,切实助其解决实际困难;2024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人,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防线;2025年,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企业最怕案子还没办完,厂子先垮了。”蓟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文帅介绍说,针对这一痛点,该院建立涉企案件“三个一律”(一律进行特殊标识、一律评估经济影响、一律由院领导审批)机制,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办理、快速追赃挽损”,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实现涉企监督案件“一口受理”“一次告知”,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对涉企侵财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查明涉案金额、赃物去向,规范涉案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工作,注重涉案财物追缴,为涉案企业挽回损失。
清理“挂案”
  日前,在蓟州区检察院的监督下,一起涉企“挂案”被依法撤销。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当时,某建设公司实际经营人宫先生与项目合伙人杨先生签订了一份绿化工程框架合同,杨先生依约支付220万元款项。后因规划调整,该项目未能按时开工。宫先生陆续退还96万元,并将一套商品房作为担保。2018年,杨先生以宫先生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到公安机关报案。
  2025年6月,蓟州区检察院在清理刑事“挂案”时发现了这条线索。检察官通过调卷审查、补充证据等工作,查明宫先生具有实际履约能力及履约行为,其部分退还钱款及提供房产证担保等行为,均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确认立案理由不成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进行撤销。”蓟州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山磊说。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蓟州区检察院累计推动清理涉企经济犯罪“挂案”18件,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企一策
  2024年7月,在办理赵某虚开发票案中,检察官发现涉事企业存在财务监管漏洞、票据审核不规范等问题,遂因“案”制宜提出“靶向”治理方案,企业全部采纳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上述案例是蓟州区检察院“一企一策”“一案一治”的缩影。该院坚持从办案出发延伸法律服务,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的同时,主动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治短板,通过上门普法指导、跟踪督促落实等方式,帮助企业补漏洞、建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企违法犯罪行为。
  为让“法治元素”真正成为企业的“发展要素”,蓟州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签订框架协议,选任10名业务部门检察官组建“普法宣讲队”,深入基层商会与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建立“检企直通车”“一对一”服务机制,为文旅、绿色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确保线索得到快速反馈、及时受理。蓟州区检察院用一连串务实举措,让“法治元素”真正融入企业发展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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