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在江西省鄱阳县接访下访时强调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门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带头化解信访问题作出部署要求。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一下飞机就驱车前往江西省鄱阳县接访两起申诉、信访案件当事人。
  余某因不服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涉嫌非法行医罪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相关民事判决、汪某因不服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信访。最高检接收后,指定专人复查案件、调阅卷宗、复核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应勇详细查阅两起案件的案卷和材料,多次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案情,与承办人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接访过程中,应勇耐心听取申诉人诉求,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将心比心进行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尽快从案件中走出来,解开心结、放下包袱,努力过好今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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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应勇和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教育引导下,两位申诉人均表示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
  接访后,应勇就地与江西省检察院以及两起案件所在地检察院检察长一起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案件后续工作,共商共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源头防范和化解涉检信访问题。应勇强调,司法不是冷冰冰的,而应是有温度、可感可触可见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职办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如我在诉”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用“法理”明是非,用“情理”暖人心,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应勇指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质效办案既是过程、也是结果,要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高质效办案既有客观标准、也有主观感受,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案既要正向引导、也要反向审视,要扎实开展好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查找申诉、信访案件背后存在的检察履职办案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抓实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
  江西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永奇,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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