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监督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

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创建“一核三融”阳光司法工作模式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任思雯
     张曦冉
  
  “检察官把案件法理掰透讲清,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5月28日,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郑州自贸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张原明说。
  据悉,这是一起因酒后争执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聚焦案件定性、量刑情节、法律适用逐项说理,充分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意见。此案是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创建“一核三融”阳光司法工作模式,高质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推基层治理的案例之一。
  “‘一核三融’阳光司法工作模式,即以‘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为核心,做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三官一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进站点、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三轮驱动,配套建立‘请进来+走出去’‘驻站点+广覆盖’‘全流程+闭环式’三项监督机制,搭建代表委员监督、基层法治服务、人民监督员履职、公开听证议事、普法宣传惠民、线索联动处置六大平台,以全过程人民监督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郑州自贸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铁刚介绍说。
  2025年以来,郑州自贸区检察院主动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将公开听证、出庭公诉、案件评查等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建立监督意见闭环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已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138件次,收集意见建议34条,真正做到“让监督落到实处,让公正经得起检验”。
  在司法实践中,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作为重要抓手,建立“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全周期闭环机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整改“回头看”等活动,针对公益诉讼、营商环境等建议、提案,全程接受监督评议,推动建议、提案从“程序办结”向“实质落实”转变。
  为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郑州自贸区检察院扎实推进“三官一员”进站点工作,选派骨干检察官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一人一档”服务台账,定人定岗定责提供法治服务。同时,组建服务专班,精准对接群众诉求,常态化推进检察干警进驻社区站点,使检察干警成为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宣传员。
  为进一步凝聚基层治理合力,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健全与审判、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常态化开展涉法涉诉纠纷会商,实现服务上下贯通、横向联动,“一站式”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讲,有效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