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主张,中国为重振联合国把舵定向

图为当地时间2026年5月26日,美国纽约,中国担任5月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国,联合国安理会在联合国总部举行高级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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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婉娇 吴琼
“重振联合国宪章,彰显更强引领力;重振安理会权威,展现更强行动力;重振国际发展合作,汇聚更强动员力;重振全球治理平台,塑造更强执行力;重振联合国系统效能,培育更强生命力。”5月26日,在联合国安理会围绕“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加强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高级别会议上,中方提出的五点主张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教授彭芩萱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方五点主张秉持“守正”“创新”逻辑,在当前大国博弈加剧、单边主义回潮的背景下,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捍卫宪章权威
中方五点主张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治理逻辑与时代考量?在彭芩萱看来,这五点主张清晰阐明了中方对联合国改革的一贯立场——改革必须坚守正确方向,核心是增强联合国的权威与代表性。“这是一套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系统性治理方案,‘守正’是其根本底色,‘创新’是其时代亮色。”她进一步解释,“守正”体现为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坚定捍卫,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的毫不动摇;“创新”则表现为不拘泥于既有模式,主张通过与时俱进的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使其更贴合当今世界的发展需求。
“五点主张精准戳中了当前国际秩序的突出痛点。”彭芩萱告诉记者,如今个别国家将国际规则当作“选择性工具”,合意则用、不合则弃,导致联合国宪章宗旨时常被漠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屡遭冲击。“中方主张明确指出,世界乱象的根源并非宪章精神过时,而是其确立的秩序与准则未能得到切实遵守,这一判断精准回应了国际社会对现行国际秩序遭遇冲击、面临失序风险的普遍关切。”
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威胁、新挑战,现有全球治理规则体系已明显滞后。中方主张既直面全球治理规则滞后的现实困境,又顺应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为破解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了务实可行的“中国方案”。
在五点主张中,“重振联合国宪章”位居首要位置。彭芩萱分析称,当前国际社会出现的单边制裁、集团政治、干涉别国内政、歪曲国际法等乱象,本质上都是对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治根基的侵蚀。“要强化宪章权威、守住国际法底线,关键需从四个方面发力:确立宪章在国际治理中的‘最高法’地位,捍卫安理会的核心决策权威,坚持各国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提升‘南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锚定改革航向
近年来,联合国时常面临代表性不足、运转效率偏低、部分机制失灵的现实挑战,引发国际社会广泛讨论。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为权力格局失衡与代表性严重不足的错位、单边主义行径与多边法治精神的冲突、新兴全球性挑战激增与治理规则滞后的脱节。
结合五点主张,彭芩萱认为,联合国改革的根本方向应当是在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前提下,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实现“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她进一步指出,这一根本方向包含三个关键:坚持“守正”。毫不动摇地维护联合国的核心地位与法治根基。改革的目的必须是加强而不是削弱联合国。必须坚决反对任何贬损、架空或试图取代联合国的单边行动和排他性“小圈子”,确保联合国作为全球治理最权威平台的地位;突出“公平”。切实纠正历史不公,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性话语权。改革宜顺应世界多极化的时代潮流,大幅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等核心决策机构中的代表性,优先解决非洲国家的历史性代表不足问题;强化“效能”。坚持行动导向,补齐发展短板与新兴领域治理空白。为此,一方面,要将发展问题重新置于国际议程的中心,缩小南北鸿沟。另一方面,要加快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极地治理等领域建立公平合理的治理规则,让联合国真正成为应对各类全球性挑战的有效平台。
针对中方在会议上强调的联合国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支持尽快落实“联合国80周年改革倡议”等相关立场,彭芩萱告诉记者,上述表态深刻阐明中国对联合国改革的一贯立场,始终强调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即增强联合国的权威、效能与代表性。
在谈到中方在支持“联合国80周年改革倡议”方面已经发挥及未来能够继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时,彭芩萱对记者说,目前中方已经提供了明确的改革原则与“中国方案”,为改革把舵定向。中方还坚定捍卫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纠正全球治理的结构性失衡,同时以务实贡献与全球倡议赋能联合国,为多边主义提供坚实支撑。
汇聚多边力量
今年是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5周年。55年来,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深度参与联合国维和、发展合作、全球治理等各项事业。“站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我认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可以在以下几个关键领域持续发力,为联合国事业与国际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彭芩萱说。
彭芩萱提出的第一点建议是在国际立法与规则塑造上,从“积极参与者”向“核心引领者”跃升。“网络、外空、深海、极地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国际规则仍处于空白或初创期,中国应依托自身在科技与发展上的优势,主动提出既符合本国利益又兼顾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中国方案’。”
她还建议,在争端解决机制上,提供更具包容性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譬如中国倡导并推动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这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不仅是对现有国际司法、仲裁机制的有益补充,更是将东方“以和为贵”的法律文化融入全球治理,为各国矛盾化解提供新的选项;此外,她建议在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上,深化“南南合作”的法治内涵与实践经验。
彭芩萱指出:“面对当前部分国家绕过安理会实施单边制裁、搞排他性‘小圈子’的严峻挑战,应运用国际法的法理武器与制度工具,多维度团结广大联合国会员国,共同筑牢联合国的核心权威。一是高举联合国宪章法理大旗,凝聚‘反单边制裁、反双重标准’的国际法治共识。二是提供替代性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用‘对话合作’对冲‘对抗制裁’。三是推动新兴领域规则制定的‘联合国中心化’,防止霸权国家‘另起炉灶’。”
“中国团结联合国体系内反单边主义力量的关键,在于将联合国宪章的法理权威、务实的多边合作机制、包容的法治公共产品以及前瞻性的规则制定权紧密结合,用实际行动向世界证明,真正的多边主义才是应对全球挑战的唯一正道。”彭芩萱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