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孩犯了点错没影响当班干部说起

  □ 夏泽民
  
  日前,我去机关医务室开药,值班的是一位年轻女医生,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人就诊,就与她聊了几分钟家常。我问她孩子上几年级了,她说米多(化名)上小学二年级,我问肯学习吗?她说挺好的,并告诉我,最近还当上了学生干部,我问什么干部?她说是纪律委员,我笑了,“纪委干部”啊,学校从小就抓纪律,好主意。
  女医生接着说小孩当干部还有个故事,我更有了兴趣。米多的这个班有50多个学生,老师要大家选11人当班干部,米多入选了,排名第二,但谁当班长,谁当什么委员,老师当天没有宣布。晚上回家,米多非常高兴地把入选的事告诉妈妈。但不巧的事来了,第二天米多在教室走路,后退时踩到另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很不高兴,米多解释说,我不是故意的,但那个小孩不接受,而且动了手,米多没有沉住气,也还了手,后来被老师制止了。
  米多感到很委屈,放学回家后,就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说他也有不对的地方,米多承认了,说当时少说了三个字“对不起”。我估计当时小孩并没有想到这个“突发事件”对他任职会不会产生影响,因为虽然投票选举了,但老师还没有正式宣布分工。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学校老师给米多妈妈打了电话,告诉她米多与同学吵架的事。老师还说,米多平时在学校很懂礼貌,与同学相处也很好。我不知道,老师在电话中有没有讲到米多能不能当上班干部的事儿,也不知道米多的妈妈有没有问老师这件事会不会影响小孩的“进步”,因为我与女医生的聊天也就几分钟,不少细节我没有问。当时我听了也很担心,班干部由全体学生民主选举后,老师尚未正式公布,但在这个非常关键而敏感的时候,米多却犯了一点小错(他不应当还手),老师为了防止产生“不良影响”,很有可能不予批准,从入选名单中除名。
  但故事的结局让我很高兴,后来老师正式宣布班级学生干部当选名单和分工时,米多仍名列其中,当上了纪律委员。我认为这位老师处理这个问题很有勇气、很正确,理由如下:
  第一,该小学学生干部采取的是民主选举制度,不是学校(老师)任命制。凡经全体学生选举产生的当选人,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无权否认、推翻、变更选举结果,这与各级国家政权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类民主选举一样。当然,如某一位当选人出现或被发现具有严重问题不能担任经选举产生的职务,也应当通过其他正当途径和程序除名或免除职务。
  第二,这位入选同学与另一名同学发生争吵,他确实也有一定责任,但经老师、家长说服、教育,入选同学已经认错,事情已经解决,不应当影响选举结果。任何人难免犯错,有错改了就好,允许人犯错误,也允许人改正错误。错误也有大小、轻重之分,应当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更不能一棍子打死。对小孩是这样,对大人也是这样。
  培养民主意识,从小孩子抓起,对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可持续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建立学生民主选举干部的制度,能让小孩从小参与班级议事,明白自身拥有表达诉求的权利,而且学会包容不同意见,善于倾听他人观点,也能让孩子理解权利与义务对等,明白行使权利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培养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鼓励学生行使民主权利,不能忽视、侵犯学生的民主权利。故事中那位小学老师做得很好,值得学生家长们去思考,在家庭,长辈对待小孩、对待晚辈也要讲民主。民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各行各业的朋友们也都应当认真思考、努力践行这个永恒而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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