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026年6月3日


  东方八所众赞佳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于莉丽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6〕第7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13日15时30分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限你单位自开庭之日起2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方八所聚鲜阁海鲜饭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初铂钛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6〕第10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21日15时30分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限你单位自开庭之日起2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禾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丽、陈紫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445号、﹝2026﹞第78号),并定于2026年7月2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俏妈咪产后恢复中心: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梁正良、徐孟琼、陈兰琼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261、262、263号),并定于2026年7月7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圣翔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焕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278号),并定于2026年8月1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沃尔金顿玻璃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林香与你公司及海南祝隆嘉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1074号),并定于2026年7月20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绍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179号),并定于2026年8月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诚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胡晓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302号),并定于2026年8月5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泽华与你分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87号),并定于2026年8月7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分公司,限你分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铭达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原甘肃晟达铭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受理的吴方靖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325号),现已作出裁决书、决定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璞美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谢林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37号),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鼎鑫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健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277号),并定于2026年8月6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铭武特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叶青、芦良艳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684、685号),现已作出决定书、裁决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叶青(身份证号码:46902720010526****):本委受理你与海南铭武特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684号),现已作出决定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个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赵华与你公司及儋州易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森亿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46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符其杰(身份证号码:46900320040326****):本委受理你与海南恒创卓越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161号),现已作出决定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个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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