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疲劳驾驶守护交通安全
□ 常鸿儒
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实施。《规则》打破“只看驾驶时长”的局限,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综合判定驾驶员是否为疲劳驾驶,旨在为精准识别疲劳驾驶划定清晰标尺。
疲劳驾驶是道路交通的“隐形杀手”,危险程度堪比酒驾、超速。有关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21%。长久以来,“连续驾驶时长”是判定疲劳驾驶的主要依据,但存在一定短板,例如,部分驾驶人刻意拆分驾驶时长,看似符合时间要求,实则身体早已处于疲惫状态。这种单一标准的局限性,让不少“隐性疲劳”难以被有效监管,成为道路安全治理的痛点与难点。
对此,《规则》以三维立体判定体系摆脱治理困境,实现从“看时间”到“看状态”的科学跨越。在驾驶行为方面,保留基础时长标准,明确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等硬性条件;在生理状态方面,通过监测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人双眼完全闭合超2秒、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等客观指标,从而精准捕捉“微睡眠”等隐性疲劳;在生活轨迹方面,通过倒查驾驶人事故发生前24小时内的睡眠、工作、生活等情况,堵上“表面合规、实质疲劳”的漏洞。可以看出,相关内容既保留传统标准的实操性,又融入生理监测、轨迹溯源的科学性,让疲劳驾驶认定从模糊推断变为精准量化,为事故责任认定、交通违法查处提供坚实依据。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让《规则》更好落地见效,交管部门需加快配套监测设备部署,提升相关生理指标的监测能力,规范生活轨迹调查流程,确保认定标准落地不走样;运输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作息管理与安全培训;每个驾驶人更应树立“疲劳不开车、开车不疲劳”的安全意识,自觉抵制疲劳驾驶。相信通过多方协同发力,疲劳驾驶这一“隐形杀手”将得到有效遏制,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将惠及每一位交通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