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抗日战争时期,面对凶残的侵略者和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包括福建籍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奋起抗争,前赴后继。华侨们在寄回家乡的侨批中,表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成为国难当头时期爱国主义精神的生动注脚。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了筹措抗战经费,救国公债发行,邮政局也刻印“请购救国公债”等字样的宣传戳,在侨批封上加盖,宣传、鼓励侨胞侨眷购买救国公债。
文/图 福建省档案馆

华侨远渡重洋,靠水客、靠批局递送侨批,靠的就是“说到做到”的信誉。而在家乡,一个家族的信用,更是维系邻里关系、立足侨乡的根基。哪怕远隔重洋,也绝不拖欠分毫,这种朴素的契约精神,正是侨乡商业信用的源头,也是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鲜活注脚。
图为1929年,菲律宾马尼拉华侨蔡善本寄给泉晋南门外妻子王氏的侨批。信中谈到,寄回的钱款首先用于归还欠款,余下的充作家用。
文/图 福建省档案馆

这是一封上世纪40年代末,过番到新加坡谋生的陈莲音寄给潮安家中母亲的家批。在批中的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她时刻牵挂远在家乡的母亲,听闻母亲受伤无法走路,更是陷入深深自责。即使她在新加坡度日艰难,以在街边卖冰棒为生,也要千方百计把全部剩余的钱寄给母亲,这份孝心足以感天动地。在那个年代,过番的女番客少之又少。尽管海外侨胞在外生存不易,他们仍反复向家乡亲人表示,“候有厚利自当多寄”,绝不推卸赡养父老妻儿的责任,仁爱孝悌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侨批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文/图 汕头大学法学院

这是1905年菲律宾华侨黄开冰寄给锦宅黄开物的侨批。信中,黄开冰将16元分成不等的6份分给亲人。他在信中嘱咐,如果父亲借来的银钱尚未归还,可从随信寄去的银钱中抽取,“以免失了体面”。
图片来源:《侨批记忆》

图为清末民初,泰国华侨许炳思寄给隆都樟籍乡胞兄许炳奎的一封侨批。农历十一月冬季的一个夜晚,许炳思回忆起七月初一次乘船到乌汶至素旺一带收账途中的惊险经历。当时,他与同事乘法国一艘火轮前往素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船开足马力也难前进,不得不折返,停靠在“一绝危险之滩头”。好不容易换乘另一班火轮,“奈何全船震动势同风吹树叶”,之后才得知船上很多机件都已损毁。最后虽转危为安,但“亦已遍饮危险之滋味矣”。惊险的历程,让许炳思不知不觉给兄长写了这封1.5米长的批信,亦为后人留下了这封清末民初的“最长侨批”,诉说着他过番打拼的种种艰辛。许炳思为了扩大生意而支出的花销不被老板所认可,甚至被扣了工资。但是,他认为自己是为了店里的生意,就算日子再艰难,也不会打歪主意、走歪道,仍旧脚踏实地生活,并表达了“贫而清较胜富而浊”的处世态度,还以《晋书·陶潜传》“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典故,表明做人的骨气和底线。
文/图 汕头大学法学院

图为梅县华侨杨露义遗存的80余件侨批中的四封家书。
从左至右第一件侨批为民国7年(1918年12月18日)杨露义写给故乡家嫂收阅的批信,因胞兄被人故意伤害亡故,表明牢记此仇何时能报,并告诫周边的亲房叔伯不能心怀不仁,表明自己自愿出洋谋生皆因胞兄亡故家中贫困,思怜家嫂、侄子未来的生存及家庭的维系,嘱咐家嫂不要怀有异心,要守志带大侄子,并庄重表态自己今后会全力支持家嫂和侄子的生活。杨露义对家嫂、侄儿的近况悬挂于心,鼓励家嫂不论在什么环境中都要自强、自立,珍惜生命、保护名誉。
第二件侨批为民国12年(1923年1月16日)杨露义写给家嫂收阅的批信,写明收到家嫂的回批一封,得知家中老少平安,不胜欢喜,侄子颖贤在墟镇读书,告诫其不可放荡闲游,以免日后学坏,并对家乡旧屋因被风雨损坏,请家嫂与周边的兄弟、叔伯商量维修,并请家嫂不必顾虑,房屋维修银钱自会负担。写明此次托广齐昌信局带回银5元。
第三件侨批为民国26年(1937年10月21日)杨露义写给侄子颖贤收阅的批信,明示收到回批一封,得知侄子在梅县县城做制衣工作,甚为欢喜。并嘱咐侄子一定要记住父母的恩情,不可学坏,在县城更不可到花街浪荡,要求生活中保持衣衫整洁,要节约、要积蓄,做生意一定要公平合理,不能赚昧心钱,特别是连用两个“切记”,可谓用心良苦。
第四件侨批为民国34年(1945年11月17日)杨露义写给侄子颖贤收阅的批信。信中写明其已二十多年没有回到故乡,嗟叹山河遥远、天各一方。也由于海外衣食艰难百样极贵、船运通行困难等原因甚是辛苦,思乡之情溢于言表。由于战争阻隔久未联系,批信中特别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写明二叔在外还是做木工、娶妻蔡氏、育有二子等情况。重点还写明这次战后通汇由松口水客李柏男带银325元,还有家乡丙村圩保元堂转交四年之前汇寄的银钱20元和县城张家围萼秋水客带回的200元,全部用于家嫂归返几年以来积累的家内债务等。
文/图 广东省梅州市侨批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