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版:公告 [上一版] [下一版]
内容导航

公告专栏

  6/7中缝
  遗失声明
吴宇飞遗失警官证,证号:900333,声明作废。
曾昱峰(性别:男,母亲:许贵珍,父亲:曾晓冬)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M350151344,出生日期:2012年7月2日,声明作废。
王铂鑫(性别:男,母亲:黄静,父亲:王琳)出生于2014年1月7日,编号:O61003121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江西龙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胡欣于2026年5月12日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609202411819711,声明作废。
移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BUUBFT0L)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乐昌市两江镇茶坪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81058582701P)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声明作废。
乐昌市大源镇新秦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810812451564)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声明作废。
濮阳工业园区途顺轮胎销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00MA9LC2EP7L)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海区隆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60410012271,声明作废。
新晃侗族自治县易同云网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122710012068,声明作废。
大同市城区卓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大同恒大悦府二期20号楼2903号房的《大同恒大悦府商品房购房协议》及收款收据,金额:1149599元,声明作废。
新疆津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3MA78MKF150)遗失财务章(编码:6531010045907)、法人章(法人:韩小龙),声明作废。
衡东县吴集镇紫岗村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30424MF3764748R)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声明作废。
福建政和远全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5MA8UYB1J6L)不慎遗失铜质公章(编码:35072510005091,尺寸:40mm)、法人章(法人:邓远全),声明作废。
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茹意馒头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824MA0R8BUC41)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福建省东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MA32BTFF11)遗失公章,编码:35012210010833,声明作废。
喀什市盈平机械租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01MABQTQHY64)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6531010093502,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长垣市蒲东街道东关街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0728MJY220354Y)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另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34107280077799),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快乐小星星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32MJL126516J)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乐昌市两江镇茶坪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81058582701P)经成员大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乐昌市大源镇新秦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810812451564)经成员大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诗韵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32MJL12641X4)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澄江县古陶瓷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0422091336502U)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联系人:何利刚,电话:13987717355。
注销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东七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320917511595)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伊莱克斯有限公司(Aktiebolaget Electrolux)与广州市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明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文八音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书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京民终2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广州市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明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被诉侵权标志的涉案音响、麦克风等商品;
  二、广州市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伊莱克斯”的企业名称;
  三、广州市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明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文八音科技有限公司消除因侵害商标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广州市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消除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8日
东加勒比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商业法庭
案件编号:BVIHCOM 2026/0046
依据《2003年破产法》第295条
关于胡一平事宜
法院命令

审理法官:The Honourable Justice Abbas Mithani
命令日期:2026年5月5日
登记日期:2026年5月7日
鉴于:
  ●申请人胡一平已于2026年1月16日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其作出破产令并委任破产受托人(“该申请”);
  ●本院已审阅胡一平于2026年1月16日提交的宣誓书及其附件YPH-1;
  ●本院已听取申请人代理律师Alex Hall Taylor KC之陈述;
  ●本院亦已听取代表有关利害关系债权人的律师之陈述,包括Faisal Saifee与James Wilton(代表陈银中)、Tamara Cameron(代表杭州富阳美好东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美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Samantha Hollingworth(代表邱丽莎);
  ●本院已于2026年5月5日(英属维尔京群岛时间上午10时23分)裁定胡一平破产并作出本命令;
兹命令如下:
  1.申请人胡一平被裁定为破产人。
  2.委任黄咏诗(受聘于Alvarez & Marsal Asia Limited,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2号圣佐治大厦14楼)及Philip John Smith(受聘于Alvarez & Marsal(BVI)Limited,地址为2nd Floor Palm Grove House,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VG1110,英属维尔京群岛破产从业人员号码为INSOL/PL-F/24/099)为破产财产受托人(“破产受托人”)。
  3.破产受托人应享有为履行其作为受托人依据《2003年破产法》(以下简称“该法”)项下的职能与职责所必需的一切权利,该等权利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其他地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该法附表4所规定的权利,即:
  a.在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必要范围内继续经营业务,以有利于破产财产。
  b.就构成申请人财产的一部分的资产,提起、进行或抗辩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
  c.在出售申请人财产中的任何资产时,可接受未来支付的款项作为对价,并按债权人委员会或法院认为适当的条件(包括担保条款)进行安排。
  d.为筹集资金以偿还其债务,可将申请人财产中的任何部分予以抵押或质押。
  e.当申请人财产中包含任何权益、期权或其他权利时,可为债权人利益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以取得该等权益、期权或其他权利所涉及的资产。
  f.就申请人与任何人已存在或被认为存在的任何债权或债务,提交仲裁或按双方同意的条件予以和解。
  g.就破产债务,与债权人或自称债权人之人士达成适当的和解或其他安排。
  h.就任何因申请人财产产生或与之有关的索偿,作出权宜和适当的和解或安排(无论该索偿由任何人向受托人提出或由受托人提出)。
  i.出售在任何时间属于申请人财产的任何资产,包括业务的商誉及账面债权。
  j.就其所收取的任何款项出具收据,该收据可有效解除付款人在该款项使用方面的一切责任。
  k.就申请人应收债务申报债权、参与分配排名并收取分配。
  l.就申请人财产中的任何资产,行使该法第十二部分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m.以与申请人本可行使相同方式,处理其作为限定继承权持有人所享有权益的任何财产。
  n.于任何时间召集申请人债权人的全体会议。
  o.破产受托人为行使其权利,可依法以其职务名义:
  i.持有任何种类的资产;
  ii.订立合同;
  iii.提起诉讼或应诉;
  iv.作出对其本人以及其继任者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v.聘用代理人;
  vi.签署任何授权书、契据或其他法律文书;并可实施任何为行使该等权利所必需或适当的行为。
  4.本破产程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破产受托人的合理费用及支出,应从破产财产中优先于其他一切债权予以支付。
  备注:以上内容为中文译本,如有歧义,请联系受托人索取法院命令原文(英文)。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