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检察培育司法社工赋能未成年人保护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近年来,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以培育专业司法社工为突破口,以慈善基金为保障,探索“自主孵化+购买服务+示范引领”工作模式,撬动多方资源协同发力,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迈向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
高密检察院立足司法社工力量不足、帮教质效受限等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出台《关于深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措施》,将司法社工培育和发挥作用纳入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为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支撑。同时,在该院“检爱基金”基础上,联合团市委、市民政局设立“春雨”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探索定向捐助等多元化资金支持途径,精准保障社工服务开展。
在队伍建设上,高密检察院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采用公开招募、背景调查、面谈考评等方式,优选18名持证社工,与遍布各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员联动对接,构建起覆盖基层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深化校地合作,与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建立社工人才孵化机制,推行“检察官带教+高校教授指导”培养模式,破解服务场景欠缺、实务经验不足等难题。累计开展理论培训9场,实务研讨、个案实训等16次,构建“教学—研发—实践—反馈”培养闭环。目前,18名司法社工深度参与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6项工作,累计提供个性化服务24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讲21场次。2025年,多名未成年人经帮教顺利通过考察期,被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悉,在检察机关的引领下,司法社工服务正向办案全流程延伸。审判、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在涉未案件中相继引入司法社工,协助开展工作17次;民政部门为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制“一对一”社工长期关爱服务,有效改善困境儿童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