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行业“内鬼”守护公民信息安全
□ 杨佳艺
数字经济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是愈发突出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展现了司法机关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积极作为。
其中,强化源头打击是人民法院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点所在。近年来,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内外勾结”作案的现象尤为突出。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公司在为医院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挂号用户个人信息,有人利用担任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查询并出售他人搭乘高铁的信息。这类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收集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但侵害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还容易滋生下游关联犯罪,可能导致他人生活安宁被破坏、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对此,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对被告人给予刑事处罚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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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支付赔偿金等方式,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体现了人民法院从严惩处此类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态度和立场,不仅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更有利于从源头阻断黑灰产业链的形成。
不论单位还是个人,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义务。人民法院紧盯源头、严惩“内鬼”,正是对公民人格尊严与财产安全的坚定守护。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没有“休止符”,唯有持续织密法律之网、压实行业平台责任、提升从业人员道德素养,才能切实筑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线,让每一位公民在数字时代获得应有的尊重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