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四大品牌”

法治引擎赋能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朱丽君 侯佳音
  
  一粒良种破土抽穗,“知佑仓实”品牌以司法为盾稳固齐鲁粮仓。
  一味本草历久弥香,“鲁知有方”品牌护佑老字号延续中医药魂。
  一片蓝海千帆竞发,“知海扬帆”品牌以审判为帆激活蓝色动能。
  一套联动协同共治,“知联护新”品牌以“府院联动”为桥凝聚治理合力。
  近年来,山东法院立足职能、精准发力,深耕细分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法治护航种业振兴、赋能中医药传承、激活海洋科创、健全多元共治四个方面打造“知佑仓实”“鲁知有方”“知海扬帆”“知联护新”四大特色司法品牌,为全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强省战略落地见效注入坚实司法动能。
  2025年,山东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33955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比增长0.82%、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63%、行政案件同比增长5%,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均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
  “山东是产业大省,我们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以‘四大品牌’创建为抓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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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赋能山东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拧紧齐鲁粮仓“安全阀”
  作为农业大省,山东如何做强“种子芯片”,扛起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的时代重任?山东法院打造“知佑仓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为齐鲁粮仓拧紧“安全阀”。
  2025年4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齐黄34”大豆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侵权主体利用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擅自大规模宣传、销售侵权大豆种子,侵犯种子企业植物新品种合法权益。审理过程中,法官依法采信网络电子证据,精准核算侵权规模与违法获利,足额支持权利人赔偿诉求,有力打击了种业侵权违法行为,强化了农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
  深耕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齐鲁粮仓拧紧“安全阀”。山东高院出台《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从加强涉农专利、涉农商业标志、涉及商业秘密、涉农刑事司法保护等16个方面构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聚焦品种权核心保护,山东法院加强涉农专利、商业标志、商业秘密保护,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品牌创建构筑司法保护新高地。2025年,山东法院新收种业知识产权案件243件,审结235件,分别同比增长67.59%、95.83%。
  为回应农业领域全链条保护的现实需求,山东高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积极推动构建种业知识产权领域“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2025年,山东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山东省农业强省建设先进集体”。
护航中医药传承创新
  2023年12月,山东高院以一纸判决,为济南中药企业“宏济堂”的商标与老字号权利冲突一槌定音。
  冲突源于“宏济堂”店厂分设的发展历史。店厂分设后,前店与后厂走上不同发展道路。前店成立医药公司,主要从事医药销售和中医诊疗服务。后厂成立制药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造生产。医药公司长期使用字号开展诊疗服务,制药公司则后注册“宏济堂”医疗服务商标。制药公司认为,医药公司使用“宏济堂”字样侵害了其商标权。法院查明,医药公司在先使用、无攀附恶意,最终驳回制药公司诉讼请求,有效保障老字号历史传承。
  让司法为中医药“把脉开方”。针对山东名医辈出、中药材资源种类占全国10%以上的情况,山东法院结合中医药规律特点,聚焦产业重点需求,通过“府院联动”等措施打造“鲁知有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以法治力量护航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
  品牌建设中,山东高院制定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围绕老字号保护、非遗传承、技术创新、品牌培育等十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全方位织密中医药知识产权法治防护网。山东高院与省卫健委签署《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处机制。淄博、滨州、聊城等地设立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推动司法与行政保护高效衔接、同向发力。同时,依法审理涉中医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加强中药新品种、经典名方、炮制技艺等保护。强化中医药老字号与非遗代表性项目司法护航,促进文化传承与产业转化。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提升侵权违法成本,激发中医药创新活力。
  据了解,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共依法审理涉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395件,推动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全面保护、协同保护新格局。
激发海洋经济创新动能
  山东法院以“知海扬帆”海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建设为牵引,围绕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和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强化涉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供给和规则供给。
  山东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加强海洋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完善涉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体系,服务“海上粮仓”等重大工程实施,助力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山东法院持续优化涉海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海洋生物、海工装备等专业领域案件审理能力,推动审判更加专业、裁判更加精准、保护更加有力。”山东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徐兴军说。
  同时,山东法院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提炼涉海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和审判经验,深化与海洋、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同向发力。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宣传,持续提升“知海扬帆”品牌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品牌标识,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多元治理,山东法院主动融入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创新打造“知联护新”府院联动特色品牌,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强大合力。
  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方面,山东高院联合省科技厅举办“千名科技工作者、企业家观摩百场庭审”活动,覆盖创新主体超1500人次,有效提升科技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签署《技术事实查明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建立技术调查人才选任与共享、专利无效快审等协同机制,形成“专业支撑+程序规范+资源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闭环链条,推动司法审判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
  推动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高效顺畅衔接方面,今年4月,山东高院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双方共同签署《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协议》,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全面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求,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品牌建设重在务实、管用、有内涵。下一步,山东法院将持续加强‘四大品牌’建设,让品牌真正立得住、叫得响、有生命力。”吕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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