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检察秉承“蓼花”之意蕴守护未成年人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吴晓军
  
  “跟真的一样,简直太有趣了。”在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来自县实验小学的同学们戴上VR眼镜,以“第一人称”视角进入系统,身临其境地感受电信网络诈骗、酒驾毒驾、火灾逃生等场景。“这种方式突破了传统普法的说教方式,把枯燥的法律知识、自护教育融入场景之中,寓教于乐,提高了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固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占地面积110平方米,分为未成年人询问室、心理疏导测评室、心理舒缓室、心理宣泄室和团体活动室五个部分,集办案、帮教、心理疏导测评、家庭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蓼,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节常膨大,单叶互生,多开淡红色或白色花。自古以来,蓼花就生长在豫皖交界的史灌河两岸。4000多年前,固始先民在这里建立古蓼国。蓼花被人们赋予立志、顽强、相思之意。”固始县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张启平介绍,“‘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就是秉承“蓼花”之意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建成后,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保护救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模式,并邀请专业的心理老师担任未检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提供专业心理指导。检察官汤印文说:“我们在办理李某被侵害一案时,发现其有心理问题,随即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回正常生活。”
  小王是一名中学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检察官张秀兰在对其进行社会调查时,其班主任说:“他在学校的表现还不错,寻衅滋事是出于哥们义气。”
  张秀兰了解到,小王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赔偿对方,并取得对方谅解,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小王正值人生关键节点,如果因一次过错就被按下暂停键,那太可惜了。”张秀兰提请检委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为了让小王在考验期内既能接受教育矫治,又不耽误学业,固始县检察院联合学校、家庭、社工组织为其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张秀兰定期与其沟通谈心并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其调整备考心态、规划复习节奏,以积极状态迎战高考;社工机构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排其参与志愿服务,在奉献中重塑价值观;学校老师重点关注其学习进展、思想波动和心理状态;父母增加陪伴时间,每天耐心倾听和观察其学习情况和心理变化。
  在多方帮教下,小王的性格变得沉稳专注,学习成绩稳步提升。考验期满后,固始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秀兰姐姐好,我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了你。”2025年8月18日,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小王,兴奋地向张秀兰分享喜悦。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做得很细很实。”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固始县张老埠乡桥头村党支部书记汪荣秀到固始县检察院调研未检工作时说。
  “一句恶意的嘲弄、一次蓄意的推搡、一段在网络上疯传的谣言,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正侵蚀着校园的纯净……”今年春季开学后,“‘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组织干警到学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邀请师生代表来到工作室参观学习。
  固始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蔡巍伟介绍,“‘豫’检未来·蓼花”工作室成立了法治宣讲服务团队,借助专业力量,发挥所长,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围绕沉迷网络、电信诈骗、校园欺凌、家庭教育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向学校收集在校学生的表现,定期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利用官微开辟“法治小课堂”,围绕身边真实案例制作普法小视频13期并及时推送,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干警们已开展法治宣讲2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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