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第二批服务和保障
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张昊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4件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展现人民法院在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规范跨境贸易投资和运输物流行业等领域的司法实践成果。
本批典型案例中,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核心需求,人民法院聚焦跨境交易、物流运输等关键环节,坚持司法服务与通道建设同频共振。从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到规范跨境金融、跨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全方位筑牢法治根基,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破解涉外审判难题,高效化解跨境纠纷。针对跨境金融、对外投资等纠纷中的法律适用分歧、域外法查明难题,人民法院准确查明并依法适用外国法律解决争议。在“某银行泰国公司与邓某、江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区分适用不同准据法确定当事人责任,一审后双方均未上诉;在“覃某与韦某甲、韦某乙投资合同纠纷案”中,对于涉及的外国公司股东权利义务问题,人民法院依托“13+2”司法协作机制与高校合作,准确查明并适用该外国法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跨境纠纷化解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平衡多元权益保护。在“重庆某水泥公司与重庆某港务公司因港口建设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审慎平衡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既依法严格界定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兼顾安全保障与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人民法院强化规则指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物流运输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核心载体与基础支撑。在“云南某电气公司与云南某物流公司、李某、靖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包干价合同风险边界、承运人全流程义务等裁判规则,引导各类主体规范经营、诚信履约,稳定市场交易预期,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