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一市出台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区域协同立法
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长三角三省一市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促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图为上海徐汇“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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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形式,联合召开长三角三省一市《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规定》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提升治理效能、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规定》通过后,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共计已有7部。
据介绍,三省一市坚持依法协同、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共组专班推进立法工作、共聚合力开展立法调研、共汇众智开展立法起草。3月下旬,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规定》。《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15条,主要内容涉及健全协调推进的协同工作机制、构建“一网通办”服务框架体系、夯实数据共享与安全基础、强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健全评价反馈与效能监测机制等方面。
聚焦协同机制,《规定》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府研究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统筹协调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领域重大事项。
聚焦服务体系,《规定》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同时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平台运行、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
聚焦数据支撑,《规定》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
聚焦协同创新,《规定》要求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的应用,提供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打造跨省(市)通办最佳体验地。聚焦共享实效,要求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同时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近年来,三省一市扎实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和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安徽省协同沪苏浙坚持首创性改革,构建以深化数据共享、丰富应用场景驱动“跨省通办”的服务体系,累计实现300项服务“一网通办”、40类电子证照互认。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首家推出政务服务地图的基础上,安徽省牵头建设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三省一市统一标准开发,通过线上点对点链接电脑端、移动端办事入口,线下直观查找最便捷的窗口端、自助端服务场所,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方式。目前,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已覆盖安徽8.8万多个服务场所,陆续推出了文化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6类主题地图,全省累计访问量超2亿人次。
安徽还与上海联合牵头,创新推出“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在不改变三省一市原有业务办理规则和受理系统的基础上,属地窗口人员通过“屏对屏”,实现跨时空的“面对面”,指导帮助办事人完成事项办理,实现企业和个人在就近窗口即可获得与属地窗口“同质同效”的服务。该服务模式逐步在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