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不能只追求一纸判决,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这钱是你主动给我的生活费,不是我借的!我妈要是还在,你绝对不会这么逼我!”4月13日,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上,26岁的林晓(化名)攥着一张银行流水,声音哽咽,满眼委屈与不甘。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情简单,却因继父与继女的特殊亲情,上演了一场金钱与情理激烈碰撞。《法治日报》记者全程参与旁听,此时法庭内秩序井然、庄严肃穆,法官孙可端坐审判席,原被告相对而坐,旁听群众凝神静听,唯有书记员敲击键盘的声音,更显法庭宁静。
  2023年初,林晓的母亲与张某再婚。当时林晓刚毕业工作,收入不高、生活拮据。母亲多次叮嘱张某多关照女儿,张某也时常主动转账,补贴她房租、日常开销等费用。
  2023年10月,林晓母亲因病去世,这个重组家庭失去情感纽带,这对继父女的关系日渐疏远,此后几乎不再联系。
  2025年2月,林晓突然接到张某催款通知,称此前转给她的8.6万元是借款,要求限期偿还。林晓十分不解,在她看来,这些钱都是继父出于亲情的自愿资助,双方从未约定为借款,自己也从未签过借条。但张某却手持有“林晓”签名的借条,坚持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将林晓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8.6万元及利息,并提交借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
  在庭审中,双方争执激烈、情绪激动。张某态度坚决:“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不可能白给她钱,每一笔都是她主动借的,借条也是她自愿签的,必须还钱。”
  “我从来没签过这张借条!”林晓含泪起身,哭诉这些钱均用于日常开支和看病,继父当时明确说不用还,母亲也知情。如今母亲离世,对方突然持借条索债,让她既心寒又委屈。
  被告代理人提出,涉案款项小额分散、用途均为生活支出,符合亲情资助特点,且借条签名与林晓日常字迹差异明显。原告代理人则辩称借条真实,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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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双方的激烈争执,法官孙可及时介入提醒,要求双方恪守法庭纪律,聚焦案件核心焦点举证、辩论,原本混乱的庭审秩序,逐步恢复井然。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提交的借条与林晓签字笔迹差异较大,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转账记录小额多笔,备注均为生活费、补助等,未体现借贷性质。
  查清事实后,法官孙可没有直接判决,而是立足亲情组织调解。一方面劝说张某,念及与亡妻夫妻情分,不宜因钱款彻底伤了亲情;另一方面劝慰林晓,理解长辈不易,多换位思考。
  经过法官孙可近一小时的耐心调解,法理与情理并重,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张某承认借条存在瑕疵,转账确有资助成分,起诉系一时冲动。林晓也表示体谅继父,愿意给予适当补偿。
  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林晓一次性支付张某2万元补偿款,双方就此了结纠纷,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签字那一刻,张某轻叹一声,林晓红着眼致歉,僵持已久的矛盾顺利化解。
  “这起继父女借贷纠纷,看似是简单的金钱争议,实则是重组家庭亲情在失去纽带后的撕裂。办案不能只追求一纸判决,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修复破损的亲情。我们查清事实后,立足法理与情理耐心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念及旧情,最终促成和解。”法官孙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明辨是非,更在于以温情弥合亲情裂痕。法律是底线,亲情才是家庭的根基,让矛盾化解、亲情延续,才是家事审判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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