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4月2日讯 记者董凡超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了张某等十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等6件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3件,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的1件,侵犯著作权罪的1件,假冒注册商标罪的1件。案例涵盖芯片制造、三维智图软件、生物科研试剂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其中部分涉及我国“卡脖子”技术,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护航科技创新的坚定立场和专业能力。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等十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系侵犯我国芯片设计领域核心技术秘密,检察机关借助技术专家力量,准确厘清技术信息的核心特征,为案件办理注入专业支撑。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商业间谍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厘清正常咨询业务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之间的界限,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境外机构委托境内咨询公司以商业咨询方式变相收集国内科技领域商业秘密的行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规范商业咨询制度、加强行政监管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