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十五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建立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 本报记者 徐鹏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
为破解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在衔接方面的问题,青海省委政法委等15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青海从省级层面建立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机制。
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尚成财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推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要求,青海省委政法委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省级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人社等14个部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协同联动、聚力保障、精准施救、智能管控”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模式,力争以常态化部门协作、数据共享、资源整合推动提升综合救助质效,为彰显党和政府民生关怀更聚合力、更显温度。
破解难题实现综合救治
“虽然这些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也大力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但全省层面尚未出台衔接机制之前,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在线索移交、协同发力、资源统筹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对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尚成财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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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有章可循。
《实施意见》包括总则、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及方式、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工作保障以及附则共5章16条,围绕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什么、怎么衔接、如何保障等方面,细化明确了救助范围、线索移送、程序衔接、资源统筹、跟踪回访等各环节的流程分工,着力打通信息壁垒与协作堵点,实现司法救助、低保兜底、医疗保障、就业扶持、教育帮扶、住房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救助措施的一体联动。
其中,第八条确立了救助线索双向移交机制,政法单位提供司法救助后,对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将调查核实情况及综合救助方案于调查结束后5日内移送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出社会救助建议,及时跟进了解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同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认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同级相关政法单位。
第九条则细化了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共青团和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救助职责,要求其接收移送线索后,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与案件当事人联系,告知及时提交救助申请和相关材料,予以社会救助。救助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应政法单位。
对于救助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救助案件,《实施意见》要求相应政法单位应当牵头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救助小组,共同制定救助方案,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救助工作从‘单一救助’向‘多元帮扶’、从‘一次性救助’向‘多渠道关怀’转变,从而实现对案件当事人的全方位、多元化救助提供更多制度保障。”尚成财说。
聚焦重点开展精准救助
广袤草原上覆盖着皑皑白雪,一场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开在了牧民群众的家门口。
措吉加是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虽然时隔近两年,但她对那场听证会仍记忆犹新。“感谢你让我们重拾生活的勇气。”听证会上,一名被救助人眼含热泪,紧紧握住措吉加的手表示感谢。
措吉加告诉记者,2022年11月,项某驾驶轿车载着同村的俄某杰、更某等4人发生交通事故,4名乘车人全部死亡。一年后,项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刑罚,但因其家庭贫困,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致使受害者家属陷入失去亲人与经济困窘的双重困境。
2024年4月,措吉加和同事在调阅卷宗过程中,发现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背后4个家庭的艰难处境。随后,措吉加和同事主动寻访到这些居住在偏远牧区的受害者家属,考虑到他们居住地交通不便,且家中多为老弱妇孺,便携带案卷材料,驱车加徒步,跋涉400多公里,将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
听证会结束后,同德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4个家庭中14名符合条件的受害者家属发放了40万元司法救助金。
然而,一次性救助难以破解长远之困。“为此,我们创新构建‘1+N’救助机制,联合县教育局、妇联、残联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共议,制定‘资金救助+政策扶持+社会服务’的个性化救助方案,进一步缓解了受害者家属的生活压力。”措吉加说。
据悉,这起司法救助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十大典型案例。
司法救助制度实施以来,青海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省委政法委统筹引导各级政法单位依托案件线索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主动摸排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建立快速审核发放程序,持续加大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分析显示,青海政法机关司法救助总体上趋向救助案件多样化、精准化态势,呈现出救助受益群体不断增加、救助案件质效稳步提升的良好效果。
上下协同夯实保障基础
据统计,司法救助制度实施以来,青海政法机关共办理各类司法救助案件2600余件,救助3500余人,让更多的困难当事人摆脱了生活困境。
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青海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全部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保持稳定。各级政法单位通过设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司法救助工作联络办公室等措施,推动司法救助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连续6年实现司法救助省域全覆盖,并首次协助最高检办理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救助案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齐涛说。
信息赋能是青海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一大亮点。2021年,青海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正式建成运行国家司法救助管理系统,该系统入选了2022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该系统汇集全省各级政法单位司法救助案件数据,做到了申报、审核、测算、发放的线上闭合管理,让每一步办理都线上留痕、全程可溯;下放了审批权限,缩短了审批周期,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第一时间予以救助;打破了政法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司法救助数据共享,实现对每一起案件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的全程实时监督。
政法各单位则结合办案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救助线索智能筛查、精准识别等功能,以数字化赋能提升救助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虹介绍,西宁市进一步打通检察业务系统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通道,积极拓展联动赋能渠道,构建起了“群众申请+数据发现”的双轨模式,司法救助成案率同比提升近40%,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管控更精准、救助更高效、服务更暖心”三到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