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虚假宣传 规范预付式消费 适用惩罚性赔偿

广州中院以案释法明晰裁判尺度守护消费权益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张雅慧 张钊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但同时也潜藏着直播带货造假、预付式消费“跑路”、汽车维修纠纷等诸多“痛点”与“堵点”,直播电商、线上培训成为消费纠纷的高发区。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经典判例梳理消费维权案件新态势,明确司法裁判尺度,为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提供清晰的“法治指引”。
  在采访中,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此次发布的消费维权案件呈现四大新特点,一是包括新业态纠纷占比上升,直播电商、线上培训、网络游戏等领域纠纷增长较快;二是预付式消费风险仍存,“退费难”问题突出;三是争议焦点更加精细,惩罚性赔偿、平台责任等专业问题成为维权诉求;四是小额诉讼效能彰显,消费者维权成本持续降低。
  为新业态消费纠纷划定司法红线
  数字经济在催生消费新业态的同时,也成为纠纷的高发区。广州法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超半数聚焦直播电商、线上培训、网络游戏等新兴领域,彰显了司法保护与时俱进的态度。
  针对直播带货中常见的“名实分离”问题,法院在一宗“直播间买金”案中明确了规则。
  消费者梁某在某直播间花费1.5万元抢购“足金”手镯,主播信誓旦旦承诺“假一罚三”。然而送检结果却令人咋舌:所谓“足金”实为“足银”制品。更棘手的是,直播间注册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并非同一人。承办案件的法官明确指出,实际经营者洪某构成虚假宣传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注册经营者周某出借身份信息为欺诈行为提供便利,亦需共同担责。此案的判决打破了“以公示信息论责任”的惯性思维,强调“综合认定主体责任”,为涉直播电商纠纷划定了司法红线,有力打击了直播领域的虚假营销乱象。
  面对新技术的应用,司法同样划定了不可逾越的边界。在一宗利用AI图片欺诈案中,某服装公司使用AI生成与实物严重不符的图片,并虚假宣称“实物拍摄”,从而误导消费者。“此举构成消费欺诈,适用惩罚性赔偿。”承办本案的法官介绍说。
  承办法官指出,技术可以赋能商业展示,但经营者必须对AI生成内容负有实质性审查与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虚构商品特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破解预付费“恶意注销”困局
  预付式消费本应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却在实践中频现“跑路”“退费难”等失信行为,尤其在涉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等领域,纠纷尤为突出。
  本次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家长陈某为孩子报名培训课后,教培机构突然关店并提出转店方案,遭陈某拒绝后,机构不仅拒绝退费,甚至在诉讼期间恶意注销公司,企图“金蝉脱壳”。
  面对这一恶劣行径,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公司股东明知存在未结清债务,仍通过恶意注销逃避债务,主观恶意明显。最终判决股东承担退还剩余课时费并支付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该判决向市场发出强烈信号:通过注销主体资格来逃废债务的“障眼法”在司法面前行不通,只有诚信才是经营者的立身之本。
  “广州法院坚持‘严’字当头,对食品药品安全、汽车消费等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领域,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王会峰说。
  在一例药品销售案中,某商店无证经营且销售标有“国药准字”的过期阿胶。法院依据药品管理法,判决商家退还价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该案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求偿权,更以司法手段筑牢了药品安全的防线,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在一起汽车消费纠纷中,法院精准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消费者王某主张车辆偶发黑屏问题累计维修5次应退车,法院经核查认为,首次检查未发现故障、后续仅为排查,未达法定退车条件,且商家已提供解决方案,王某未配合,故驳回其退车请求,为汽车消费市场良性互动提供司法样本。
规范新兴服务领域履约标准
  在情感咨询、在线教育、体育消费、医疗美容等新兴服务领域,司法裁判同步强化规则引领。
  某情感咨询公司以“不承诺结果”为由拒绝退费,法院认定其提供通用课程、未按约回复构成违约,判令返还部分服务费,明确“不承诺结果”不免除经营者全面履约义务。在线教育领域,网络科技公司销售课程未提示“代销”,法院认定其为合同主体,应承担相应责任,要求其规范线上教育培训市场告知义务。体育消费领域,运动公司单方变更开课规则致消费者无法履约,法院判令退回剩余服务费,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新业态健康发展。
  此外,网络空间治理也纳入司法护航范畴。法院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用户协议对违规言论进行管理具有正当性,这一判决强化了平台治理责任,引导网民遵守规则,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典型案例既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也为企业依法经营划定了红线。”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翔表示,广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紧扣发展大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广州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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