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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赵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的重大决策部署,民商事司法协助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以来,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认真履行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职责,推动我国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发展根基持续夯实,合作体系日臻成熟。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是一国司法机关协助另一国司法机关进行民商事诉讼活动的一种合作形式,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外国民事裁决等,不仅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手段,也是践行多边主义、维护国际法治的重要实践。我国民商事司法协助事业历经了近40年稳步发展。1987年与法国缔结首个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起步。从初创起步到规范发展,从个案协作到机制化运行,逐步构建起覆盖双边条约与国际公约的多层次合作体系,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跨境经贸往来与全球法治合作提供坚实保障。
  制度支撑更加坚实,合作网络日趋完善。在国内立法层面,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仲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司法协助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与规范指引。在国际合作层面,我国已与41个国家缔结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与俄罗斯、越南、巴西、沙特等多国条约相继生效,截至目前共40项生效实施。作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正式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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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履行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义务,多边机制更加成熟。司法部作为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央机关,统筹协调、规范运行,确保国际条约精准落地。
  办案质效持续提升,服务发展精准有力。近年来司法协助案件量稳步增长,2024年达3774件,2025年突破4000件大关,达4209件,涉及合同、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领域,精准对接跨境经贸与人员往来需求。协助工作贯通从送达文书到执行判决的民事诉讼全过程。合作对象遍及全球,与美国、俄罗斯、越南、法国等保持高频协作,周边国家合作量显著上升,司法互助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为民为企务实高效。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坚守“条约必须信守”,严格依法审查每一起请求,筑牢涉外司法第一道防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年均答复国际咨询上千件,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针对跨境数据出境、单边送达等难题,积极出具法律意见、协调内外渠道,帮助中资银行、央企等市场主体化解法律风险,维护海外合法权益,获企业与社会广泛赞誉。
  国际交流不断深化,全球影响力稳步提升。我国积极参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机制,在亚太区域会议、履约评审等多边场合分享实践经验,贡献中国智慧。与俄罗斯、法国、德国、越南、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中央机关常态化开展双边会谈、视频磋商,凝聚合作共识。推进司法协助信息化建设,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升透明度与便捷度,相关实践获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积极评价,彰显负责任大国履约形象。
  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将持续健全完善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体系,深化数字赋能,拓展国际合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完善国际法治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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