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026年3月24日

  龚孟蛟:本院受理葛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990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梁维:本院受理李雪飞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关于观赏鱼的买卖合同,并立即向原告返还货款5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5000元,并向原告支付以5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506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广西熹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江屹峰建筑有限公司、腾冲熹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腾冲市马站乡加龙建筑材料经营部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广西熹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江屹峰建筑有限公司为本院(2025)云0581执272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人请求:追加被申请人广西熹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江屹峰建筑有限公司为本院(2025)云0581执272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本案的债务在未实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卢凯明:本院受理镇江速洁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0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杰:本院受理叶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0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方玉根:本院受理赵进、句容市纵横工艺织造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5月18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徐俊:本院受理张怀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5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阳、杨定旺、魏正松、江苏根生药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5月19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宽凤、张峥嵘:本院受理尤甲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2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冯凯:本院受理蚌埠市明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5月11日9时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耿宇峰、许平:本院受理邓传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5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陈靓:本院受理邓传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5月11日10时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海南圣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董梁清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25日15:30在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钰国际饭店(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董梁清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25日17:00在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咸益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冬秋诉你公司及第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13日15:30在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蓝标一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韦婷婷诉你公司、南繁华药种业科技(三亚)有限公司及三亚崖州湾创新科技国际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9日9:00在第四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875号,申请人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新疆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并仲决字第1875-1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吴丽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芗劳人仲案字[2026]51号的《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6年4月30日上午8时3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74号芗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赵家庆、孙瑞、王涛、王镇鹏: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500号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与你们关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仲裁庭于公告期满后2026年5月7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格林酒店管理(河北雄安)有限公司、王帅: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三江鑫瑞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关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会(2025)烟仲字第49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河北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黄远东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周劳人仲案字[2026]第7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组庭、开庭通知书。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18日9时在淄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北路16号,电话:0533-616697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淄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北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黄远东诉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周劳人仲案字[2026]第7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组庭、开庭通知书。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18日10时在淄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北路16号,电话:0533-616697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淄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三亚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涛诉你们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们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15日9:00在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戚振渤(210213********2513):你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大房金开稽罚决字〔2026〕0801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你10日内退回50000元,取消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处罚款800元。请你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履行本决定书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李全(220603********1431):你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大房金开稽罚先告字〔2026〕0802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你10日内退回21600元,拟取消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拟对你罚款1000元。如你对我中心认定的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等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杨新喜、嘉兴馨婷商贸有限公司、马振兴、张胜:原告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124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艺雯,女,汉族,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西闸村寿兴八组11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8219991025****:本机关查明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自2025年6月起至2025年11月24日,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在张家港市杨舍镇鸣悦棠前雅园22幢105-2擅自开展理发经营活动;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于某等3人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你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本机关于2026年1月7日在《法治日报》上对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未提出听证。本机关于2026年2月25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00)。本机关于2026年3月2日电话联系你,你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通过云通信短信、EMS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未有回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市支行各代收罚没款营业网点(请联系本机关进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熟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李昊远: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及被申请人邯郸市鋆儿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市顺真物流有限公司、韩学东、龚明英、李继敏、李学武、宋利敏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255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裁字第025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韩永、李翠芹: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李篷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590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电话:0310-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利英: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管军燕与仲裁员张艳强、仲裁员李篷共同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589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电话:0310-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无锡市中屹环保有限公司: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山东博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咸仲字(2025)第72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选定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如在法定期限内未选定仲裁员,本会将依法指定。在答辩期满后5日内前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咸阳仲裁委员会
王子珍(身份证号码:13063319951222****):本会受理的保定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2025】保裁字第09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6年5月22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马金龙(身份证号码:13060219800819****):本会受理的保定市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2026】保裁字第00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6年5月22日10时30分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保定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保定市南市区东城钢材经销处与你方、付建军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保裁字第72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保定市北二环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蒋光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与你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391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4月27日16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唐仕豪: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郭明敏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拉仲裁字第22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5月8日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淮南海特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顾福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你们投资合同纠纷一案,仲裁庭已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机选的方式选定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鉴定,并定于2026年5月7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开庭通知,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湖南建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安徽建筑大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本会于2026年1月20日指定仲裁员郑小明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本案。申请人于2026年3月12日提出变更仲裁请求。本案定于2026年5月29日14时30分在本会开庭。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仲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彝良云都矿业有限公司:本委于2026年1月1日受理了谭班然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方,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彝劳人仲案字〔2026〕第5号开庭通知书等11份文书。定于2026年5月14日15时在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新0102执异13号
木拉提·克然木:本院执行申请人艾力·艾麦提与被执行人木拉提·克然木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迪丽拜尔·吾尔佧森对执行标的,即位于天山区富康街天和美居住宅小区9栋2层1单元202[不动产权证号: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80817号]提出书面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新0102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6)新0102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金晓晓、李朵朵: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158号、169号申请人夏邑博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5)第158号、商仲裁字(2025)第16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方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2025)粤1971破2号之二 关于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于2026年3月17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26年4月20日10时至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2)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汾河路春和家园26#楼的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的要求参加竞买。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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