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点赞“双下降”成果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

□ 《法制文萃报》记者 彭  飞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均同比下降,为近五年首次“双下降”。
  在2026年工作安排中,最高法提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最高检提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为下一步工作划定重点、指明方向。报告发布后,多位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话题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源头预防、分级矫治、协同治理等关键环节,给出持续巩固并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建议。
源头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由小错、小恶逐步演化而来。预防是最好的保护,也是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之策。受访代表委员表示,应重点从家庭、校园、网络、新业态等关键场景抓起,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志研究院)二级教授吴梅芳调研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多来自留守、单亲、重组等家庭,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能够用专业力量补上家庭监护的短板,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直言,未成年人身心处于过渡期,校园暴力施暴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处置不当易引发更大问题,因此教育部门应出台可操作的欺凌认定与惩戒标准,让学校敢于惩戒、精准惩戒。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高级警长杨蓉指出,电竞酒店、剧本杀等新业态存在法律定位模糊、监管滞后等问题,建议完善专项立法,严格身份核验,把违规主体列入黑名单,从源头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分级干预护航回归之路
  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简单苛以重罚。代表委员普遍认为,应构建分级分类、科学有效的矫治体系,让教育、感化、挽救落到实处。
  专门学校建设是分级干预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不过当前不少地区的专门学校建设仍存在短板。
  聂鑫指出,当前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存在“一放了之”和“刑事处罚”之间的中间措施缺位问题,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将适用非羁押措施、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专门矫治教育范围,赋予检法机关转送专门学校的决定权,推动专门学校程序的规范化与司法化。
  “附条件不起诉、专门学校等制度,最终要接受一个最朴素的检验——孩子离开司法程序之后,能否顺利重新开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马一德直言,社区、学校、家庭能否接住、管好、帮好回归的罪错未成年人,直接决定着制度善意能否转化为现实温度。
  全国人大代表、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栾俊在采访中分享了山东“劳动代偿+亲情修复”的实践经验,建议对轻微罪错未成年人多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做好跟踪帮教,对低龄严重暴力犯罪完善核准追诉机制,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精细化分级干预能有效防止‘小错酿大罪’。”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院长马珺表示,对恶性犯罪依法严惩、对轻微犯罪教育挽救,才能真正实现“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系统治理压实预防链条
  采访中,代表委员围绕强化协同执法、健全工作机制、整合专业资源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治理举措。
  栾俊建议,要以专业化、社会化支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实效,整合司法、教育、心理、社工等专业资源,加强区域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矫治基地建设,推动“六大保护”围绕犯罪预防靶向发力。
  针对新业态监管漏洞带来的犯罪风险,杨蓉呼吁,要建立跨部门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压实网络平台与重点场所治理责任,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地,构建全方位“防火墙”。
  马珺强调,要构建网络空间协同治理机制,对诱导、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诈骗、暴力行为的账号与链条坚决打击、联合惩戒,建立平台与监管部门联动预警、快速处置的预防打击制度。
  马一德提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必须向前延伸、多方发力。立法层面要加快完善分级干预、专门矫治等制度供给;行政层面要压实教育、民政、公安、网信等部门监管与矫治责任;社会层面要营造守法崇德、拒恶止暴的环境氛围,以多方协同压实违法犯罪预防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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