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间智慧”为司法助力

新疆各级法院做优人民陪审员工作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龙博采

  今年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传递的信息令人振奋: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各级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履职”跨越,一支品行好、作风正、通民情、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活跃在天山南北的审判一线。
  今年年初,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地窝堡乡的王某与邻居马某曾因一座牛棚两度对簿公堂。马某认为王某家的牛棚占了自家的地,将王某诉至法院,积雪压塌牛棚后,王某又就财产赔偿提起诉讼。
  两起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谢亚冰是某石油公司的退休人员,也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拆棚还地”案开庭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与谢亚冰商议,要在庭审中兼顾法理与人情。
  首次庭审证据显示,马某的拆棚诉求于法无据。面对情绪激动的马某,谢亚冰耐心倾听,用一口熟悉的乡音让他卸下防备,随后开始分析利弊,最终马某撤诉。可谁料,马某在清扫积雪时,积雪压塌了牛棚,引发王某起诉索赔。
  谢亚冰提议,将法庭“搬”到村里。巡回法庭上,承办法官把控节奏,谢亚冰与村干部分头沟通,同时核算损失。在诚恳的劝和声中,两名当事人握手言和:马某当场赔偿了修复费用,王某也表示不再追究。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新疆全区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逐渐开始发生变化,从企事业单位人员到社区工作者,从农民到行业专家,人民陪审员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学历层次、职业分类更加均衡合理。如今,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新疆网友“晒”出红彤彤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人民群众真正成为陪审的主角。
  如何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新疆法院用庭前保障阅卷、庭上引导发问、合议时不走过场的一套“组合拳”给出了答案。“组合拳”的“目标”只有一个:保障实质参审。
  2025年8月,一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案在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田二主”导致种植户张某付了钱却种不了地。来自“三农”领域的人民陪审员范江彦在庭前仔细翻阅卷宗,合议庭评议时,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提出了新的看法,思路就此打开,案件顺利宣判,双方均未上诉。
  办理该起案件的法官温选涛感慨道:“人民陪审员将社情民意融入司法裁判,让法理情实现有机统一,司法判决既合法合规又接地气。”
  人民陪审员的“舞台”不止于法庭。新疆法院深度挖掘人民陪审员的“治理价值”,鼓励将个案审理转化为治理动力。
  2025年2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居民杨某某因隔夜醉驾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轮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夏迪耶·艾尔肯参与此案庭审。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案发时非交通高峰时段,未造成实际损害;杨某某系隔夜酒驾,主观恶性较小,且其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悔罪态度明确,请求适用缓刑。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杨某某含泪鞠躬致歉。
  这次庭审让夏迪耶深有感触。庭审结束后,她将案例转化为普法素材,深入社区、企业宣讲,力求实现“陪审一案、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这样的履职实践并非个例。据了解,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吸纳医学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借助专业优势破解医疗纠纷中的事实查明难题;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引入住建领域人民陪审员,为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专业建议;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法院组织熟悉妇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为家事纠纷建言献策……
  这些案例既是新疆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司法审判的缩影,也是“民间智慧”走进法庭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在新疆各级法院的推动下,更多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走入法庭,与法官并肩审案,将大众视角与朴素情理带入庄严法庭,“民间智慧”正源源不断地注入基层末梢。
  “新疆全区法院新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专业审判人员有限,适时补充熟悉相关领域人民陪审员成为当务之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苏昊表示,未来,全区法院将从规范参审程序、提升参审能力、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确保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成效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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