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3中缝
(2025)粤1971破2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6年3月9日,本院根据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自2026年3月9日起对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青海盛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徐平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海东市乐都区有忠苗木有限公司、青海必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昆山雷英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昆人社察催字〔2024〕第055041号),催告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察理字〔2024〕第055041号)规定支付荣根君劳动报酬15000元、武静劳动报酬4440元、刘文劳动报酬1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向荣根君加付赔偿金7500元、向武静加付赔偿金2220元、向刘文加付赔偿金5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酷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申请人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分站与你方检验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芜仲字第997号裁决书。请前往本委(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5楼)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芜湖仲裁委员会
曹江兰:本会受理的邱梅清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779号],由仲裁员蒋红霞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4月22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朱沈丹:本会受理的李福才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18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A座801)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山屿海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林祖卫、郑春月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5〕第239-240号),现已作出裁决(文劳人仲裁字〔2025〕第186-187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118室,电话:0898-63382257)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文昌市群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林奕龙、王录安、符雪妹和许馨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6〕第20-23号),并定于2026年4月28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118室,电话:0898-63382257)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飞天舞台设备(北京)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欧钱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6〕第41号),并定于2026年4月29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118室,电话:0898-63382257)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文昌永发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廷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5〕第401号),并定于2026年5月7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118室,电话:0898-63382257)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文昌清澜周记九州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受理张文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文劳人仲案字〔2026〕第47号),并定于2026年4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楼118室,电话:0898-63382257)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渊:本委已经受理申请方海口龙华康之平货物运输服务部与你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51号)。因无法送达于你,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女王美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辉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20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童程童美编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卢曼霞、王鹰娇、吴冬妮、王流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39、440、444、44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门墙柜全案设计定制店: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于淼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09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莳间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江莹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86号),并定于2026年4月14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