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书店点亮精神明灯
□ 张兴龙
2026年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为全民阅读立法,也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
《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被誉为“城市文化灯塔”的书店,是全民阅读的重要阵地。在数字时代和阅读多元化的现实背景下,实体书店陷入数量减少、经营空间缩小、发展步履维艰等困境。曾经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的书店灯火一度黯淡。
《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实体书店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支持书店发展,已不仅只停留在鼓励宣传层面,而是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定职责。《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等主体履行职责划出清晰的法治“红线”。
那么,地方政府该如何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促进全民阅读,重燃城市书店的万家灯火?
在笔者看来,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地方政府可以引导书店坚守文化艺术品位底线,积极拓展服务边界。
空间打造上,可设计更加个性化、人性化、时尚化的阅读空间,融入地方特色元素,让书店吸引到“流量”;内部运营上,提升图书品类选取和相关活动策划质量,提供“有营养”的图书“菜品”,再结合文创产品、文化沙龙等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突破商业空间的局限,凸显公共文化空间属性,让书店摆脱“文化孤岛”的刻板印象,成为富有感染力和阅读氛围的“城市文化客厅”,从而使“流量”变成“留量”。
先聚“人气”再传“书香”,其实全国各地已有不少成功实践。例如,江苏省南京市先锋书店,这家书店历经数十年沉浮,如今凭借独特的设计和丰富的图书品类,已然成为南京市的一张城市文化名片;广东省深圳市的“湾区之眼”项目,采取开放式设计,打造出8400平方米阅读空间的大型实体书城,这座实体书城以“书”为核心,但不止于书;安徽省安庆市“前言后记劝业场书店”上线“共享书房”“书店婚礼”;上海市钟书阁永康店的“星际穿越”主题创意,均突破传统书店经营模式,提升了城市书店的文化质感与时代气息。
这类书店以文化品位为核心,确保了主题创新,但并不会脱离其作为文化空间的本质,还能帮助其成为城市精神地标和文化符号,进而成为产业生态的“创新节点”。
当然,书店转型也需守住初心。若片面追求形式、忽视文化内核,也可能背离其“城市的精神坐标”定位,当前也的确存在部分网红书店因流量激增,致使阅读环境受影响的现象。但在笔者看来,这其实是书店转型探索时期的一段“路”,并非不可避免,需要政府、店方、读者等多方共同发力解决。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落实《条例》、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应做好层级化、立体化、精准化的“制度设计”。要有“全城书店一盘棋”观念,在阅读设施、资金保障上明确务实精准的量化标准;在场所审批、风格设计上要鼓励特色化、差异化的创新。如可以结合城市非遗保护、历史文化建筑活化利用,对文化名人故居、街道社区场馆进行改造,实现资源统筹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
《条例》的实施,为城市实体书店的发展注入了法治动能。依托全民阅读立法的制度优势,相信在政策精准发力、各方协同努力下,书店“城市文化灯塔”之光将愈发明亮。
(作者系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