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一周年
一法安文脉 万象焕新光

北京大运河博物馆推出“看·见殷商”特展,借助科技手段让多件殷商青铜重器聚首亮相,文明场景可感可触。 CFP供图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2025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我国文物事业迈入全面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文物保护法为统领,6部行政法规、10部部门规章、400多部地方性法规协同配套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守护中华文明瑰宝构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以系统性制度完善、刚性法治约束和鲜明价值导向,精准回应时代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期盼。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一年来,我国文物保护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提升,配套制度加快完善,保护机制不断创新,社会参与广泛深入,全民守护文脉的强大合力持续凝聚,文物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完善配套 夯实法治根基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前后,国家层面统筹部署、迅速行动,一体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
2025年1月,国家文物局印发《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任务举措分工安排》,从配套规定、重要制度、原则要求、法治建设4个方面细化20项具体任务,推动新法要求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落实。
2025年2月28日,法律施行前一日,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及学习提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准确把握修法核心要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贯彻实施。四川、内蒙古等地迅速响应,结合区域实际部署组织学习、宣传普及、贯彻实施等工作。
伴随新法落地,国家层面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体系,稳步推进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地方层面,一批立足地方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海南省文物保护条例》于2025年3月1日起与新法同步施行,全面对接新法要求;山西省2025年6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破解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矛盾提供“山西方案”;江苏省2025年9月完成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聚焦关键环节与新法实现无缝衔接;《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针对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研究利用、保障监督等作出系统规定。
截至目前,安徽、西藏、甘肃、陕西等省级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修订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已有25个省份将相关法规修订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或规划。国家文物局持续强化地方立法指导服务,推动省级法规与国家法律同向发力、协同发力,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文物保护法治体系,为提升文物治理能力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新法赋能 激活传承活力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写入法律,同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刚性制度。
此次修法一大亮点是增设“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保护前置机制,从源头上破解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突出矛盾,扭转“建设倒逼考古”的被动局面,将文物保护关口前移,实现保护与发展协调共赢。目前,山东、浙江、陕西等地已将考古前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评价和重大项目督查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乡村建设等领域全面落地,推动文物保护深度融入国土空间开发建设全过程。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系统完善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与活化利用制度,为文物“活起来”提供法治保障,并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加强文物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为文物保护利用注入强劲科技动能。新法施行以来,各地文博单位以新法为遵循,推动文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以数字化为抓手,实现文物永久保存、高效利用。各地深入挖掘文物时代价值,推动文化遗产与当代生活相融相通,文物价值阐释更加深入、活化路径更加多元、服务供给更加优质。
比如,苏州博物馆作为全国首批智慧博物馆试点,实现馆藏文物数字化采集全覆盖,推出AI互动、云展览、数字导览等体验项目,让观众与文物跨时空对话;北京大运河博物馆推出“看·见殷商”特展,借助科技手段让多件殷商青铜重器聚首亮相,文明场景可感可触;西安推出《兵马俑奇妙夜》XR体验剧,以沉浸式演绎再现古代军阵磅礴气势;敦煌研究院运用数字技术复原藏经洞文物场景,让深藏库房的文化瑰宝走近大众。
强法利刃 严守安全底线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
2025年11月7日,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通过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5件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惩治、民事追责、执行保障、公益诉讼、文物腾退等领域,集中展现司法护航文物安全的鲜明导向,为新法实施提供鲜活司法样本。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完善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全方位监督。针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监管盲区,新法明确要求建立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并将日常巡查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对量大面广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作出系统性规范,有效填补长期监管空白,真正实现文物“应保尽保”。
一系列刚性规定,显著增强法律权威性、约束力和执行力,为文物安全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防线,让破坏文物行为无处遁形。
以法聚力 凝聚全民共识
2025年12月底,国家文物局启动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工作,成为新法落地生根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国文物法治建设迈入“上下联动、研用结合”的实践新阶段。首批联系点涵盖4家文博与研究机构、3家高等院校、2家社会组织与司法平台,目前已陆续启动相关工作。
据了解,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以来,国家文物局高位推动普法宣传与贯彻实施,坚持“顶层设计+基层实践”双轮驱动,组织全国文物系统专题培训、行政执法骨干培训,邀请权威专家精准授课,线上线下结合累计培训约4万人次。天津、河北、河南、青海等20多个省份开展专题培训,黑龙江、内蒙古、贵州等地印发贯彻通知,江苏、山东、陕西等地开展全行业普法轮训,为新法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各地紧扣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辽宁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开展普法宣传;贵州在重要纪念日发放上千册宣传折页,制作普法小视频广泛传播;广东通过宣传展板、知识竞赛、主题宣讲等形式普及新法;云南结合重要节点与全国文物普查开展宣传,覆盖数十万人次。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增规定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更畅通、保障更有力、运行更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协同发力,形成“法治引领、多方参与、共建共享、人人有责”的文物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