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5/8中缝
  爱氏晨曦(鞍山市)乳制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你公司与郭金喜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会[2025]鞍仲裁字第25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鞍山仲裁委员会
哈密中能云仓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胜与被申请人哈密中能云仓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报销款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6]65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4月20日16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0902-223592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博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李小成与被申请人四川博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6]83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4月24日16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0902-223592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杰栋:本委受理申请人刘才与被申请人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杰栋)因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你本人)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5]473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大连熵立得传热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大房金稽催字〔2026〕0400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我中心于2025年7月11日向你单位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开稽决字〔2025〕04007号),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我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我中心催告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开稽决字〔2025〕04007号)。对上述催告内容,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于绍君(210204********3073):你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大房金开稽罚先告字〔2026〕0801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你10日内退回94500元,拟取消三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拟对你罚款1000元。如你对我中心认定的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等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王芹芹(210106********492X):你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大房金开稽罚先告字〔2026〕0801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依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你10日内退回121600元,拟取消三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拟对你罚款1000元。如你对我中心认定的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等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亿海大玻(大连)玻璃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开稽通字【2026】05002号)。自2019年9月至2025年6月合计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14382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20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单位对我中心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依据等有异议,可向我中心提出陈述、申辩。如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在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我中心将根据上述事实,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你单位予以行政处理。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因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令字〔2026〕第1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凡:本院受理阜新滨河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0)皖0304执1681号  杨玉梅、蚌埠市隆坤铜材料有限公司、蒋文贵:申请人安徽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申请人:重庆丹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理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致歉声明
致:杭州北高峰灵顺寺及广大信众
  本公司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商业利益,擅自在经营的淘宝店铺(https://shop590089162.taobao.com/),店铺首页主图为灵顺寺正门“灵顺禅寺”牌匾(曾用)文字及韦驮菩萨像,并设置“天下第一财神·灵顺古刹”宣传语。店铺内共销售41款商品,每款商品名称中均含“灵顺”二字,商品详情中使用明代著名才子徐文长留墨的“天下第一财神庙”,以及“灵顺出品·正品保证·杭州发货”、乾隆御笔“财神真君”、“每款产品均由天下第一财神庙灵顺出品”等字样,并以“北高峰财神官方店”、“财神殿官方”自称,配以灵顺寺(天下第一财神庙)历史渊源介绍,以及灵顺寺主体建筑含顶部徐文长题写的“天下第一财神庙”文字、殿内由乾隆题写的“财神真君”牌匾的图片。上述行为,足以引人误认为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与灵顺寺存在特定联系,造成仿冒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公司深刻认识到所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直接损害了灵顺寺作为宗教场所的神圣性与公信力,同时伤害了信众的宗教情感与精神认同,危害远超普通侵权。现本公司就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灵顺寺及广大信众,致以最诚恳的歉意。
  1、立即并永久停止所有侵犯“杭州北高峰灵顺寺”合法权益的仿冒混淆行为;
  2、全面消除因侵权行为对灵顺寺声誉及信众情感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公司已深刻认识错误,并承诺全面履行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6)浙0108民初56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为表悔过之意,特依据该调解书要求,通过《法治日报》刊登本声明,再次向灵顺寺及广大信众公开致歉,恳请谅解。
杭州星意财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7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