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发布新版仲裁规则引领湾区仲裁新航向
锚定国际一流 助力湾区发展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许诗琪 江若诗
在全球化与数字化深度交融的时代背景下,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核心机制,其规则的科学性、先进性与前瞻性,直接决定区域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吸引力。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发布《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6年版)》(以下简称新《仲裁规则》),以制度创新回应时代需求,以专业实践赋能法治建设。
此次规则修订全面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立法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聚焦提升仲裁公信力、国际竞争力与服务便捷度,致力于为中外商事主体提供公正、高效、智能、专业的争议解决服务,以仲裁之力服务国家战略、助力湾区发展。
夯实仲裁公信力压舱石
法治是仲裁的立身之本,规则是公信力的核心基石。新《仲裁规则》首要发力点,便是实现与新修订的仲裁法精准对接、全面适配,对仲裁程序全链条、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筑牢仲裁程序合法、规范、稳定的制度根基。
针对实践中争议较多的仲裁地认定问题,新《仲裁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清晰厘清仲裁地与开庭地的法律边界,为争议解决程序锚定明确法律坐标,大幅提升程序确定性与可预期性。在仲裁庭组成这一核心程序上,新《仲裁规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新增仲裁员推荐名单、允许双方边裁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等机制,有效破解组庭效率瓶颈,显著提升当事人程序参与感与信任感。
公信力源自公开透明,公正源于制度保障。新《仲裁规则》全面强化仲裁员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要求仲裁员在接受选定或指定及仲裁程序全程,披露一切可能影响独立公正的情形,同时细化回避审查标准,从源头构筑公正裁决的坚固防线。
此外,新《仲裁规则》专设条款防范和制裁虚假仲裁,引导各方当事人诚信履约、诚信仲裁,共同维护仲裁程序的权威与高效。
一系列制度设计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既是对上位法的严格贯彻,更是广州仲裁委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承诺,确保每一份裁决都经得起法律检验、历史检验和社会检验。
擦亮湾区仲裁金名片
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提升广州仲裁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是本次规则修订的重要目标。新《仲裁规则》以国际视野、全球眼光,积极吸收借鉴国际仲裁先进经验与通行实践,深度对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国际标准,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公信力、专业竞争力的仲裁服务体系。
新《仲裁规则》实现多项突破性创新。具体来说,明确将国际投资仲裁纳入受案范围,跻身国内少数具备此项服务能力的仲裁机构之列,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应对海外投资争端,开辟中立、高效、专业的解决通道,彰显中国仲裁机构处理高端复杂国际争议的专业实力。针对国际仲裁领域日趋普遍的第三方资助行为,新《仲裁规则》创设专门披露制度,明确披露要求与关联回避规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坚守仲裁中立公正底线。
新《仲裁规则》的国际化特质体现在全流程、多维度: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增设早期驳回程序,及时过滤无依据、超管辖请求,遏制程序滥用、节约司法资源;创新建立临时仲裁辅助服务体系,填补国内相关制度空白,为临时仲裁辅助服务规范化发展提供广州实践;针对涉外案件特点,差异化设置仲裁庭组成期限与程序节奏,兼顾程序灵活性与办案高效性。一系列国际化创新,让广州仲裁委成为服务全球商事主体、联通国际国内市场的争议解决“旗舰平台”。
打造便民高效新范式
数字技术为现代仲裁注入新动能,智慧服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新《仲裁规则》深度融合广州仲裁委智慧仲裁、多元解纷先行先试成果,以科技赋能程序、以创新优化服务,全面重塑商事争议解决体验,努力为每一起纠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新《仲裁规则》确立电子化优先原则,全面推行电子文本、电子送达,实现仲裁材料提交、文书送达、庭审开展全流程线上化、无纸化,大幅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构建绿色高效、低碳便捷的现代仲裁模式。作为全国率先开展跨国远程庭审、制定庭审“广州标准”的仲裁机构,广州仲裁委在新《仲裁规则》中进一步规范在线庭审机制,支持远程视频、在线异步审理等多种模式灵活切换,打破时空限制,让跨境争议解决“零距离、高效率”成为常态。
数智化不仅提速增效,更赋能精准裁决。新《仲裁规则》明确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辅助仲裁程序,在坚守仲裁依法独立公正原则前提下,以智能科技提升程序规范化、决策精准度,为全球数字经济争议解决贡献“广州智慧”。
便民利民机制亮点频现。创设集团仲裁制度,为涉众型、关联型纠纷提供一体化、集约化解决方案;大幅提高普通程序适用标的额至500万元,让中小额纠纷驶入争议解决“快车道”;深化前端多元解纷机制,立案环节主动引导调解、专业评估等非诉方式,实现纠纷分层化解、高效处置。一项项务实创新,搭建起通向公平正义的“快速通道”,让仲裁服务更有温度、更有效率、更可触及。
广州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新《仲裁规则》实施为契机,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效能,不断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提供更优质的“广州方案”、贡献更坚实的“中国力量”,助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迈向国际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