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去年审结民商事案件653.6万件

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 本报记者 张昊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发布《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及5件2025年度民商事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民商事审判工作以审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为主要内容,案件类型不仅包括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纠纷,还包括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信托、破产等有关的商事纠纷。
  最高法民二庭庭长王闯在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时说,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679.1万件,同比增长22%;审结653.6万件,同比增长18.9%。案件调解撤诉率42.33%;一审案件上诉率2.88%,同比下降19.5%,申诉申请再审率0.46%,同比下降37%;申请执行率38.58%,同比下降8.56%。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稳步提升。
助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合同纠纷一直是商事审判的重要方面。2025年,人民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从依法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制定指导意见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民营企业纾困稳健发展等方面发力。
  在促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王闯介绍说,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公司类纠纷一审案件17.53万件,同比上升51.07%。各级法院通过源头治理“连环诉讼”、妥善化解家族企业内部纠纷、实质性破解公司僵局、规范股东与管理层行为等举措,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记者了解到,此类案件数增幅前三的为股东出资纠纷1.48万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4.82万件,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2.13万件,增幅分别为132%、97%和90%。
  “这三类纠纷大多与股东出资行为失范有关,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典型表现。”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王朝辉说,大部分民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合色彩浓厚,纠纷案件基数大。针对这一特点,各级法院以案件审判促进公司治理——
  对公司纠纷“连环诉讼”进行源头治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尝试建立关联案件发现、连环诉讼识别、关键案件甄别等机制,依法裁判、实质解纷。
  对家族企业因离婚、继承、分家等引发的内部纠纷,注重法律规范的体系适用和效果考量,助力民营企业家代际财富传承依法有序,公司经营稳步前行。
  对因股东“内斗”引发的公司僵局,引导以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减资分立等途径实质性化解僵局,促使企业回归生产经营。
  对因股东与管理层“互掐”形成的系列诉讼,注重规范股东行为与压实董事高管责任并行,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与其公司规模、发展阶段、股东构成相适应的内部治理体系。
  此外,人民法院还促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从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严厉制裁失信违约行为、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宽容创业失败等方面发力,为企业家创业经营营造良好生态。
服务保障金融强国建设
  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围绕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大局,妥善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服务保障金融强国建设。
  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金融类案件270.7万件,同比增长1.7%。全国法院以3家金融法院、8家金融法庭和300多个金融审判庭及专门合议庭等专业团队为牵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维护金融市场参与各方合法权益。
  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打造特色司法保障,各地法院紧扣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要求,形成一批特色司法保障成果。上海、北京等金融法院及深圳等金融法庭集中管辖高科技型上市公司案件,强化科技金融司法保障。长三角地区法院联合发布绿色金融司法倡议,助力绿色金融发展。全国法院持续推动普惠金融下沉,促推养老金融健康发展。为积极回应在线金融交易发展司法需求,上海金融法院与中国银联、中金金融认证中心签订关于办理电子证据核验司法协助事宜的备忘录,破解电子证据效力认证难题。
  在促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方面,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保险纠纷39.2万件,同比增长21.3%。各地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纷、发布示范判决等方式,依法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司法保护方面,2025年,最高法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出台资本市场司法保障指导意见。全年全国法院受理证券纠纷2.7万件,同比增长63.6%。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依法支持普通代表人诉讼、全面推广示范判决机制等,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不断深化“府院协调”机制
  “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既需要处理认定财产权属、确定债权分配顺位等法律问题,还需要处理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税收、信用修复等事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形成人民法院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有序有效衔接配合。”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说。
  在当前破产审判中,“府院联动”工作有何新进展?“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不断深化破产‘府院协调’机制,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周伦军介绍了相关情况。
  在持续强化制度供给方面,2025年11月,最高法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就债权申报主体、债权性质认定、发票使用、税收信用修复等问题予以明确,为案件办理提供依据。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持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向制度化和全覆盖提升。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四川、北京等地在省级“府院协调”机制框架下,就援助资金、金融、涉税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一揽子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协作。其他省市在“个案协调机制”基础上,积极推动“府院协调”向“机制联动”转变。
  各地法院推动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积极依托“府院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取得了盘活资产、化解债务、安置职工、信用修复等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协调机制实质化运行的新方式,继深圳等地设立专门的破产事务管理署后,多地法院探索联合政府部门、社会中介、市场机构等多方力量构建专门的重组服务中心,融合事务集中办理与咨询服务,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救治服务体系。
  此外,人民法院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深化国务院“企业破产核查一件事”应用,浙江、湖北、河南等省积极推进迭代升级,实现关键信息“一网通查”,高频事务“一网通办”,有效提升破产便利化水平。
  周伦军说,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破产案件协同审理模式,切实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效能优势。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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