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让群众安心过年
小额快救解民忧 兜底保障暖民心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不久前,走在四川成都街头的陈羽(化名)突发疾病,被热心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因无法获知陈羽的身份信息,医院联系了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当时陈羽身体虚弱、精神恍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耐心询问、联系相关部门核查等方式,确定了陈羽的身份。
原来,陈羽来自四川省攀枝花市,已在成都打零工多年,收入微薄。在了解陈羽生活困难的情况后,救助管理站迅速启动救助流程,紧急联系定点医院安排陈羽入院进行治疗。得知陈羽想早日回家过年,工作人员专门为他制定了护送方案,并联系攀枝花市救助管理站协助做好相关治疗工作。在陈羽身体状况好转后,工作人员一路护送他回到家乡。
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对陈羽的及时救助,是各地民政部门切实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的生动实践体现。
2025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制度的时效性和可及性,强化应急、过渡、衔接、补充功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的再兜底”作用,切实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黑龙江省加强取暖救助与临时救助有效衔接,节前实施临时救助1.2万人次、发放1865.1万元;陕西省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帮扶,动员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和生活困难返乡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进行全面走访摸排,目前已临时救助7.3万人次……连日来,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推动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临时救助作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标定位主要是解决城乡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在社会救助保障安全网中,临时救助发挥着“兜底的再兜底”作用。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民政部了解到,自2014年国务院印发通知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以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聚焦“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不断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简化优化审核办理程序,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国年均实施临时救助880多万人次。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介绍说,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需要,更好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兜底的再兜底”功能,在总结近年来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意见》聚焦提升临时救助制度时效性、可及性,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要求。
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临时救助聚焦“救急难”,首先要突出的就是一个“快”字。《意见》明确,对因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实施“小额快救”,进一步畅通快速申请渠道,简化审核办理程序,并明确“办理时限不超过3天”。同时,为兼顾效率与公平,在救助标准上突出一个“小”字,明确救助标准“最高档不超过当地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过“小金额、免核对、快办理”,切实提升临时救助“救急难”的制度效能。
强化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托底作用。在目前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主要享受专项救助政策,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还有不足。为此,《意见》明确,对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经公示后给予临时救助,以更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形成更加有力的梯度救助格局。
发挥临时救助对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民政部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增强各项制度的协同性,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强化制度合力。现实中,还有一些群众在经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以及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对这些困难群众,《意见》提出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进一步简化了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着力帮助其他困难群体渡过生活难关。比如,对于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以及申请了低保、特困供养但尚在审核期或资金尚未发放,而且当下基本生活难以为继,需要立即救助的困难群众,《意见》提出,可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机制。《意见》强调,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扣临时救助“保基本”定位,因地制宜合理制定临时救助标准,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提高标准;临时救助标准要综合考虑遇困人数、持续时间、困难程度等因素,根据维持救助对象在临时遇困期间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分档予以确定。
此外,《意见》还就完善临时救助“一事一议”机制、加强临时救助转介服务、强化资金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
张伟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别是在春节期间,按照有关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好遇困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