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司法救助12.86万余人

为涉诉困难群众点亮希望之灯

  □ 本报记者 张昊
  
  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28万件,决定救助案件9.04万件,救助12.86万余人,救助总额达25.61亿余元,人均救助金额为21597.06元。
  最高法赔偿办主任王振宇说,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民心工程,它不仅要努力修复受损的健康和财产,更要重建被案件击碎的生活秩序与发展希望,为困境中的涉诉困难群众点亮希望之灯。
关口前移
  记者了解到,2015年,中央政法委牵头联合财政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六部门意见),建立起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框架体系。其后,最高法出台配套规定,为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提供具体指引。
  “十余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以‘如我求助’的意识充分履职,不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改革。”王振宇说,在最高法出台的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意见及相关程序规定、工作规则、文书样式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地方各级法院聚焦解决实践难题,相继出台配套细则近400件,内容包括明确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中的具体职责;进一步细分救助申请人困难等级,推动实现依法救助、科学救助、有效救助等。
  当前,全国所有的高级法院、94%的中级法院及70%的基层法院已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高、中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基本由专门承担国家赔偿审判工作职能的机构负责,救助案件纳入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线上办理,实现规范管理。王振宇说,司法救助工作更加规范精细,涉诉困难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人民法院根据六部门意见精神,将救助关口前移,重心放在审判执行阶段。2023年至2025年,信访阶段决定救助案件数与审判执行阶段决定救助案件数比由过去的“八二开”到现在的“一九开”,形成了以审判执行阶段救助为主的新格局,司法救助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王振宇说,《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明确,救助申请人有初步证据证明其生活困难特别急迫的,原案件承办部门可以提出先行救助的建议,并直接送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做快捷审批。
突出重点
  记者了解到,开展对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之一。
  “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所受侵害往往更为严重,求偿更为困难,救助需求因此也更加强烈,六部门意见回应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群体的优先保护需要。”王振宇说,最高法针对实践中的难点堵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各地法院加强与多部门工作联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人数及资金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救助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人民法院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救助力度,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共救助此类群体10.77万人。此外,人民法院加大救助涉诉农村困难当事人力度,保障一大批涉诉农村困难群众在乡村振兴道路上不掉队、不落下。
  最高法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宋楚潇介绍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救助未成年人方面的多项创新举措,包括创新“资金+立体帮扶”模式,与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一次性救助”与“长期帮扶”相结合;创新资金监管,为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未成年人成长所采取的创新监管模式;高度关注心理健康,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等。
  “司法救助温情的手,托住的是未成年人跌落的生活,重燃的是他们回归正常生活的勇气。”宋楚潇说。
  “人民法院探索多维救助方式,增强救助效果。”王振宇说,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伤员急救“绿色通道”、对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提供社工帮助等多种救助方式,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有的法院建立了司法救助心理抚慰、公益助学及权益保护协作机制。
增强合力
  六部门意见规定,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人民法院如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对困难群众救助的合力?“国家司法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当被救助人存在长期困难仍需救济时,需要行政部门、民间慈善组织的合力推动以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最高法赔偿办副主任何君在回答《法治日报》记者提问时说,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做好“当下救”的同时,积极搭建与民政、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
  在增强救助合力方面,最高法与全国妇联持续联合发布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明确将“生存权保障”作为核心价值,推动建立“当下救”与“长久助”衔接机制。江西、河南、黑龙江、吉林、安徽、四川等多地高、中级法院与同级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规定。黑龙江高院积极推动司法救助纳入该省“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通过将司法救助纳入政务服务平台,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推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一体联动参与救助,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互通、多跨协同、一网通办,同时依托一体化应用服务系统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民政部门,避免出现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问题。
  王振宇说,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救助资金保障,继续拓展救助资金来源、研究救助资金回笼使用问题;加强救助机制创新,促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加强救助效果延伸,强化跟踪问效和实地调研督导,适时组织开展司法救助案件质效评查。此外,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赋能司法救助,确保精准救助及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推动救助工作科学发展。
  本报北京2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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