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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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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以高效能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 2026-0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林维
  
  中国共产党灵活运用唯物史观的立场,以伟大历史主动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是我国现代化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成就,为世界现代化发展模式提供了中国样本。毋庸置疑的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契合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是筑牢平安中国建设法治根基的关键抓手。实践证明,宽严相济政策是一项切实有效的良政善策,是我国在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本刑事政策。它总结了我国不同历史阶段刑事政策的经验和教训,是党治理经验与治理智慧的集中体现,成为我国刑事法治活动的行动指南,应当得到长期坚持。
  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工作研究,确保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是要把握时代大势,提高犯罪治理的针对性、适当性与有效性,实现犯罪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助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需要从战略层面推动具体领域刑事政策的严明有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领导犯罪治理工作的总战略、总方针,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应有作用于犯罪治理不同领域、不同环节或体现特定要求的具体刑事政策,使得犯罪治理各领域都有“量身定做”的政策指导,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未来应秉持体系化思维,协调不同具体政策之间的关系,构建起井然有序、科学有效的刑事政策体系,促进我国犯罪治理的科学化与精准化,实现对群众安全的科学保护。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需要在立法层面促进我国刑法结构严而不厉的时代转型。严而不厉并非弱化刑罚威慑,而是通过严密法网与轻缓刑罚的有机结合,实现犯罪治理效能最大化。“严”要求立法精准回应社会治理需求,弥补罪名空白与漏洞,避免因法律滞后导致恶性行为脱管。尤其针对社会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犯罪风险,需要及时将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形成全链条犯罪打击格局,筑牢安全防线。“不厉”的核心是优化刑罚配置,摒弃重刑主义倾向。未来的刑事立法需要更为合理地配置法定刑、增设非刑罚措施等一系列举措,契合宽严相济的动态平衡逻辑,能够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科学的制度支撑。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需要在司法层面形成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犯罪治理格局。治罪与治理并重,就是要将强化重罪治理与优化轻罪治理有机结合。一方面,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的犯罪,要保持严的方针不动摇。办理严重犯罪案件应坚持依法从严,做到严格追诉、准确定罪、从严量刑,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功能,实现惩罚犯罪、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另一方面,对于轻微犯罪,应更加注重落实该宽则宽的政策要求,强调教育和预防,发挥诉讼程序的分流功能,善用轻刑及非刑罚措施。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始终体现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这一内核。当前,平安中国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面向未来,应进一步确立“国家更加安全、社会更加安定、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的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目标。在这一背景下,刑事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都应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特色法治文化智慧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以特色法治力量筑牢平安中国根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磅礴力量。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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