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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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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 洋 □ 本报见习记者 何昕怡
依法强化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依法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依法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自2025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在2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精准纠治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执法司法问题,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 提升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最高检在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中,为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构建了一套从线索发现到办结反馈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说,检察机关通过该机制,破解了监督线索偏少、来源偏窄的难题。 据了解,最高检通过双重评估机制确保线索分流的精准性。在初步筛查阶段,重点关注可能涉及管辖权异常、财产处置异常、强制措施适用异常、罪名适用异常以及程序处置异常五个方面的线索。 对于收集到的线索,最高检先行集中评估,若认为属于重大涉企案件,直接交给省级检察院办理。省级检察院在办理过程中须认真审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向最高检报告,以此形成上下联动的审核闭环。 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专项监督专区、深化与相关单位工作协作等多种渠道,收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线索2.9万余条。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监督中特别强化了案件督办交办机制。 葛晓燕说,最高检、各省级检察院共确定挂牌督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其中,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交办案件30件。省级检察院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细化深化工作部署,对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实行办案院检察长包案办理,对交办案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指导,一体推进本地区重点案件办理。 对于交办的重点案件,最高检坚持上级督导与属地责任相结合。针对涉及跨省抓捕、违法“查扣冻”等重大案件,最高检直接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现场阅卷、督导,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地方检察机关实行检察长包案办理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强化对证据和事实的审查,引导侦查回归正确方向,从根本上遏制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让企业和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聚焦重点问题加强监督 虚假诉讼和“执行难”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高度关注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说,聚焦民生、金融、国有财产保护、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严重危害司法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诉讼案件。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吉林省长春市等地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利用企业为他人违规办理补缴社保金的劳动争议虚假诉讼案件,避免国家社保基金巨额损失。 河南省检察机关聚焦虚构、冒名贷款和逃废债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40件,涉案金额1.96亿元。 “在对虚假诉讼重拳出击的同时,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还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监督。”蓝向东说。 在最高检督办的安徽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中,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函询、召开磋商会、听证会等方式,加强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在案件终本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恢复执行程序,促成异地债权人被拖欠7年的1000余万元胜诉权益得到兑现。 精准破解企业发展堵点 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 “我们在办案中注重抓重点,聚焦‘四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涉企行政执法司法问题,靶向监督精准纠治,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说。 李昊昕举例说,湖南省株洲市某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有新证据可以证明原行政处罚存在事实不清、过罚不当等问题,遂向法院发出重新审查原准予执行裁定的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裁定不予执行,及时为小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大数据时代,数字赋能可有力提升监督质效。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推广浙江杭州、温州,江苏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建立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解决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不当、删除失信信息不及时导致的企业信用评价受损、生产经营困难等现实困境。 此外,行政检察厅在专项监督中还结合各地实际,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行等重点领域,指导开展特色“小专项”,破解涉企行政执法司法堵点。例如,贵州省检察机关围绕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焦点问题,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小专项,有力推动解决“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 本报北京2月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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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治执法司法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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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二〇二五年办理专项监督案件一万九千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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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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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 洋 □ 本报见习记者 何昕怡
依法强化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依法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依法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自2025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在2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精准纠治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执法司法问题,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 提升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最高检在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中,为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构建了一套从线索发现到办结反馈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说,检察机关通过该机制,破解了监督线索偏少、来源偏窄的难题。 据了解,最高检通过双重评估机制确保线索分流的精准性。在初步筛查阶段,重点关注可能涉及管辖权异常、财产处置异常、强制措施适用异常、罪名适用异常以及程序处置异常五个方面的线索。 对于收集到的线索,最高检先行集中评估,若认为属于重大涉企案件,直接交给省级检察院办理。省级检察院在办理过程中须认真审核,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向最高检报告,以此形成上下联动的审核闭环。 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专项监督专区、深化与相关单位工作协作等多种渠道,收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线索2.9万余条。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监督中特别强化了案件督办交办机制。 葛晓燕说,最高检、各省级检察院共确定挂牌督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其中,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交办案件30件。省级检察院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细化深化工作部署,对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实行办案院检察长包案办理,对交办案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指导,一体推进本地区重点案件办理。 对于交办的重点案件,最高检坚持上级督导与属地责任相结合。针对涉及跨省抓捕、违法“查扣冻”等重大案件,最高检直接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现场阅卷、督导,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地方检察机关实行检察长包案办理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强化对证据和事实的审查,引导侦查回归正确方向,从根本上遏制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让企业和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聚焦重点问题加强监督 虚假诉讼和“执行难”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高度关注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说,聚焦民生、金融、国有财产保护、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严重危害司法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诉讼案件。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吉林省长春市等地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利用企业为他人违规办理补缴社保金的劳动争议虚假诉讼案件,避免国家社保基金巨额损失。 河南省检察机关聚焦虚构、冒名贷款和逃废债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40件,涉案金额1.96亿元。 “在对虚假诉讼重拳出击的同时,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还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监督。”蓝向东说。 在最高检督办的安徽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中,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函询、召开磋商会、听证会等方式,加强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在案件终本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恢复执行程序,促成异地债权人被拖欠7年的1000余万元胜诉权益得到兑现。 精准破解企业发展堵点 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 “我们在办案中注重抓重点,聚焦‘四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涉企行政执法司法问题,靶向监督精准纠治,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说。 李昊昕举例说,湖南省株洲市某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有新证据可以证明原行政处罚存在事实不清、过罚不当等问题,遂向法院发出重新审查原准予执行裁定的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裁定不予执行,及时为小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大数据时代,数字赋能可有力提升监督质效。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推广浙江杭州、温州,江苏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建立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解决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不当、删除失信信息不及时导致的企业信用评价受损、生产经营困难等现实困境。 此外,行政检察厅在专项监督中还结合各地实际,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行等重点领域,指导开展特色“小专项”,破解涉企行政执法司法堵点。例如,贵州省检察机关围绕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焦点问题,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小专项,有力推动解决“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 本报北京2月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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