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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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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加强基础建设,筑牢基层、基本、基础“三基”底座,去年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1.5%,现发命案下降20.6%、创历史最低,四级登记信访在2024年压降50.2%的基础上再降5.9%,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了湖北经济社会向新向好高质量发展。 一、建强综治中心这个“基层平台”。一是规范建设。认真落实“厦门会议”部署,按照“五个规范化”要求建设四级综治中心1377个,统一场所设置、人员管理等,对部门入驻情况实时监测、定期通报,基本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二是健全机制。省委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紧扣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十大排查”机制,进一步做实综治中心,县以下矛盾风险吸附率达99.8%、化解率达98.6%。三是信息支撑。建成矛盾纠纷“一案一码”系统,实现省、市、县纵向贯通,与“12345”、智慧信访、“110”等平台横向联通,对矛盾纠纷全量汇集、统一编码、闭环流转。四是强化督办。按风险等级限定矛盾纠纷办理时限,对因受理不到位、化解不及时引发命案的逐案复盘、倒查问责,化解超期率由10%降至1.5%。省综治中心“一案一码”平台与省纪委监委“一网监督”平台实现网络互通,有力倒逼依法履职。 二、服务管理好有关群体这个“基本变量”。制定《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救助管理办法》,县(市)公立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病区)实现全覆盖,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修订《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省、市、县三级设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市州全覆盖建成公办专门学校13所、学位2600个,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下降20.3%。修订《湖北省安置帮教工作指引》,对罪犯全覆盖开展出监教育,加强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帮扶,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3.2%。省委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清剿毒品集中攻坚,对吸毒人员一人一档、应收尽收,规范建设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配备专兼职禁毒社工,社区戒毒人员复吸率下降6.8%。 三、做实素质能力保障这个“基础支撑”。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推动警力向一线下沉,派出所警力占县级警力46.4%,乡镇司法所所均人员增至4人。去年为基层“两院”增核员额345名,从市级交流至县级任职255人。二是强化能力保障。常态化举办“湖北政法大讲堂”,每年分层开展政治轮训800余场次,实现干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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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政法基础建设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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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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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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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加强基础建设,筑牢基层、基本、基础“三基”底座,去年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1.5%,现发命案下降20.6%、创历史最低,四级登记信访在2024年压降50.2%的基础上再降5.9%,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了湖北经济社会向新向好高质量发展。 一、建强综治中心这个“基层平台”。一是规范建设。认真落实“厦门会议”部署,按照“五个规范化”要求建设四级综治中心1377个,统一场所设置、人员管理等,对部门入驻情况实时监测、定期通报,基本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二是健全机制。省委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紧扣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十大排查”机制,进一步做实综治中心,县以下矛盾风险吸附率达99.8%、化解率达98.6%。三是信息支撑。建成矛盾纠纷“一案一码”系统,实现省、市、县纵向贯通,与“12345”、智慧信访、“110”等平台横向联通,对矛盾纠纷全量汇集、统一编码、闭环流转。四是强化督办。按风险等级限定矛盾纠纷办理时限,对因受理不到位、化解不及时引发命案的逐案复盘、倒查问责,化解超期率由10%降至1.5%。省综治中心“一案一码”平台与省纪委监委“一网监督”平台实现网络互通,有力倒逼依法履职。 二、服务管理好有关群体这个“基本变量”。制定《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救助管理办法》,县(市)公立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病区)实现全覆盖,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修订《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省、市、县三级设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市州全覆盖建成公办专门学校13所、学位2600个,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下降20.3%。修订《湖北省安置帮教工作指引》,对罪犯全覆盖开展出监教育,加强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帮扶,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3.2%。省委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清剿毒品集中攻坚,对吸毒人员一人一档、应收尽收,规范建设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配备专兼职禁毒社工,社区戒毒人员复吸率下降6.8%。 三、做实素质能力保障这个“基础支撑”。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推动警力向一线下沉,派出所警力占县级警力46.4%,乡镇司法所所均人员增至4人。去年为基层“两院”增核员额345名,从市级交流至县级任职255人。二是强化能力保障。常态化举办“湖北政法大讲堂”,每年分层开展政治轮训800余场次,实现干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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