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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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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怀德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悟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意义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应有之义。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统合性概念,具体包含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四个方面。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就是要从上述四个方面展开,将四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形成能够正确解读实践、回答问题、符合需求,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和充分自主性的整体性、系统性知识体系。 加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 法学是政治性和实践性极其鲜明的学科,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现有法学学科体系还存在多方面不足。比如,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学科知识容量不足,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不足,调整机制不够灵活等。 建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是一项科学工程,必须遵循法治文明的演进规律、法学知识的生产规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发展规律,要从调整学科结构、扩充学科知识容量、大力发展新兴学科、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健全完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等方面与时俱进地建构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 一是推进学科专业调整。综合考虑研究对象、理论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学科组织形态等因素,优化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设置,拓展一级学科的内涵。适当下放学科专业设置权,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调整学科专业。 二是大力发展新兴学科。比如,涉外法学、教育法学、卫生健康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文化法学等聚焦特定社会治理领域形成的专门化学科,科技法学、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回应新兴技术创新形成的新学科以及立法学、审判学、检察学、党内法规学等因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以及法治体系建设形成的新学科。 三是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法学交叉学科更侧重于不同学科理论与方法的相互渗透,其目标在于通过整合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形成复合型的知识体系。学科交叉点往往是科学创新的源泉,可能孕育重大的科学突破,引发科学研究的范式革命。从人才培养看,法学交叉学科建设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学人才,回应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加强法学学术体系建设 加强法学学术体系建设,需要通过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形成具有充分自主性的学术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设立清单管理制度,创设和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治理载体,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些法治创新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未来应进一步强化对实践的抽象和提炼,充分展示学术理论对当代法治实践的洞察力、解释力、引导力。 强化当代法治实践的理论化提炼和对当前法治实践中复杂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法学研究通常是问题先于理论。旧有的理论体系无法有效回应和解释的问题,往往是新知识和新理论的发生点。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实践的抽象和提炼,加强对当前法治实践中复杂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以鲜活的法治实践作为理论发展的源头活水,用源源不断的新实践、新内容、新思想丰富和发展法学学术体系,永葆知识的生机活力。 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化再造。中华法系蕴藏着丰富的治理智慧。我们应当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沉淀的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精神气质的治理经验,同时扬弃与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相违背、相抵触的内容,真正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内涵和表达的更新与重塑,使其在新的时代发挥新的功能。 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中国原创性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应当借鉴有益的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将其转化为中国原创性法学学术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法学新知识的发生机理来看,新的材料、新的资源的引入,是形成新的原创性法学学术体系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外来学术资源对本土学术体系的创新是有益的。 加快构建法学教材体系 教材不仅是学科知识的载体,同时也是学术研究的结晶,是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材是传播知识的主要载体,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体系,是老师教学、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法学教材也是如此,其承载着价值引导、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重要功能,直接关系法学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要想培养出高质量的法治人才,就必须有好的法学教材。 近年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和组织下,广大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在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法学类教材上同心同德、通力合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类主干教材,及时修订既有法学教材。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等高质量教材,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新概念、新范畴、新理论有机融入教材建设,体现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巩固了“马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教材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法学系列教材。未来,要编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及时修订既有法学教材,注重新兴交叉学科教材的编写,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法学类主干教材,打造高质量法学教材体系。 加强法治话语体系建设 法治话语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法治模式、中国法治道路的集中表达,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核心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领域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意义的新概念。如何将这些新概念进行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国际化传播,是法治话语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我们既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又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的法治理念和主张,为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提供中国智慧。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不能封闭僵化、自说自话。要融通中外资源,“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重点解决“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问题。未来应当加强法学研究教学机构与实务部门、权威媒体的合作,共同担负“学理化阐释—体系化建构—国际化传播”三位一体的重大使命,推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国际传播,为人类面临的共同困境提供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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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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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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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怀德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悟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意义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应有之义。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统合性概念,具体包含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四个方面。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就是要从上述四个方面展开,将四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形成能够正确解读实践、回答问题、符合需求,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和充分自主性的整体性、系统性知识体系。 加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 法学是政治性和实践性极其鲜明的学科,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现有法学学科体系还存在多方面不足。比如,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学科知识容量不足,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不足,调整机制不够灵活等。 建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是一项科学工程,必须遵循法治文明的演进规律、法学知识的生产规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发展规律,要从调整学科结构、扩充学科知识容量、大力发展新兴学科、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健全完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等方面与时俱进地建构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 一是推进学科专业调整。综合考虑研究对象、理论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学科组织形态等因素,优化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设置,拓展一级学科的内涵。适当下放学科专业设置权,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调整学科专业。 二是大力发展新兴学科。比如,涉外法学、教育法学、卫生健康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文化法学等聚焦特定社会治理领域形成的专门化学科,科技法学、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回应新兴技术创新形成的新学科以及立法学、审判学、检察学、党内法规学等因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以及法治体系建设形成的新学科。 三是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法学交叉学科更侧重于不同学科理论与方法的相互渗透,其目标在于通过整合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形成复合型的知识体系。学科交叉点往往是科学创新的源泉,可能孕育重大的科学突破,引发科学研究的范式革命。从人才培养看,法学交叉学科建设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学人才,回应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加强法学学术体系建设 加强法学学术体系建设,需要通过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形成具有充分自主性的学术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设立清单管理制度,创设和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治理载体,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些法治创新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未来应进一步强化对实践的抽象和提炼,充分展示学术理论对当代法治实践的洞察力、解释力、引导力。 强化当代法治实践的理论化提炼和对当前法治实践中复杂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法学研究通常是问题先于理论。旧有的理论体系无法有效回应和解释的问题,往往是新知识和新理论的发生点。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实践的抽象和提炼,加强对当前法治实践中复杂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以鲜活的法治实践作为理论发展的源头活水,用源源不断的新实践、新内容、新思想丰富和发展法学学术体系,永葆知识的生机活力。 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化再造。中华法系蕴藏着丰富的治理智慧。我们应当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沉淀的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精神气质的治理经验,同时扬弃与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相违背、相抵触的内容,真正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内涵和表达的更新与重塑,使其在新的时代发挥新的功能。 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中国原创性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应当借鉴有益的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将其转化为中国原创性法学学术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法学新知识的发生机理来看,新的材料、新的资源的引入,是形成新的原创性法学学术体系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外来学术资源对本土学术体系的创新是有益的。 加快构建法学教材体系 教材不仅是学科知识的载体,同时也是学术研究的结晶,是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材是传播知识的主要载体,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体系,是老师教学、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法学教材也是如此,其承载着价值引导、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重要功能,直接关系法学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要想培养出高质量的法治人才,就必须有好的法学教材。 近年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和组织下,广大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在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法学类教材上同心同德、通力合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类主干教材,及时修订既有法学教材。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等高质量教材,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新概念、新范畴、新理论有机融入教材建设,体现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巩固了“马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教材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法学系列教材。未来,要编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及时修订既有法学教材,注重新兴交叉学科教材的编写,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法学类主干教材,打造高质量法学教材体系。 加强法治话语体系建设 法治话语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法治模式、中国法治道路的集中表达,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核心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领域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意义的新概念。如何将这些新概念进行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国际化传播,是法治话语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我们既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又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的法治理念和主张,为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提供中国智慧。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不能封闭僵化、自说自话。要融通中外资源,“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重点解决“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问题。未来应当加强法学研究教学机构与实务部门、权威媒体的合作,共同担负“学理化阐释—体系化建构—国际化传播”三位一体的重大使命,推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国际传播,为人类面临的共同困境提供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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