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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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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嘉兴禾兴支行签发的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1230867,出票人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额为10000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收款人为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嘉兴禾兴支行签发的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5799011,出票人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额为10000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2月3日,收款人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大华支行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票号为0010004127363036,申请人为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为5000元,出票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收款人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因汇票遗失,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49号 申请人河间市利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商业承兑汇票壹张(号码:0010006227871551;出票金额:82800元;付款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收款人:河间市利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5年4月16日;汇票到期日:2025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常州红蜻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郭维、郭志平:本院受理叶明怀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红蜻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郭维:本院受理叶明怀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11日10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南福宝来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机关已就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足额归还政府垫付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事宜,经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后,于2025年10月10日在《法治日报》发布《行政处理告知书》,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处理告知。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你单位仍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三条及根据《海南省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垫付的应急周转金共计人民币30341.00元一次性返还至指定账户。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秀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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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营商环境,盘活社会资金,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再次开展儋州市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请项目已竣工(有验收报告或没有竣工验收报告但已实际交付使用3个月以上)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拖欠问题已及时解决的项目企业,持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退款申请等材料到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联系人:黎英,电话:23258600,退款材料:登录163邮箱账号:1dbz23333226@163.com;密码:1dbz23333文件中心)。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仲裁公告
河北天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河北中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保裁字第0842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本会地址:保定市北二环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6年3月5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杨晨亮: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恒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裁字第024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世刚: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4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世刚: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48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陈辉(居民身份证号码:33260119720325****):本委受理申请人建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淮仲裁字第121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淮安市深圳路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淮安仲裁委员会
海南仙霖安乐园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清平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澄劳人仲裁字〔2025〕第22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御香堂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思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泰元与海南御香堂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邝舒美与海口市思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433号、第474号)。因无法送达你方,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电话: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受理的〔2025〕311许仲民诉被申请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第三人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薛侠、〔2025〕710-1韩钰婷、〔2025〕710-2别里扎提·阿依阿提、〔2025〕710-3买黑丽娅·皮达木江诉南京方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480-5杨洁诉被申请人乌鲁木齐乔和服饰销售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疆亿服饰有限公司、〔2025〕612代汝祥诉陕西唐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739杨斌诉第一被申请人四川海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944-17申付喜、〔2025〕944-22王世果诉新疆西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单位、个人送达以上案号仲裁裁决书、仲裁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81号四楼)领取裁决书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非终局案件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终局案件30日内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撤销,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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