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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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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继今年4月首次亮相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此前,常委会会议分两次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分别进行了二次审议。目前,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全部完成了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审稿作出多处修改。 总则编进一步总结和体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明确国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此外,还增加规定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监管。 污染防治编进一步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增加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平台等提前将有关信息报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生态保护编增加有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深海极地考察、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关于农业节水的规定,增加有关防沙治沙等内容保护和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此外,引导解决“人兽冲突”问题,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定草原载畜量时,应当考虑野生动物生存繁衍合理需求;在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科学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低碳发展编进一步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有关制度措施,完善能源节约和绿色低碳转型有关规定。同时,进一步体现坚持“双碳引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制度和要求,明确国家通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减缓气候变化,增加规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原则;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碳市场交易监管等职责;明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增加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规定;明确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进一步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补充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对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予以调整;针对实践中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此外,为便于执行,对有关行政处罚规定所对应的违法行为增加指引性规定。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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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再次完整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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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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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继今年4月首次亮相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此前,常委会会议分两次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分别进行了二次审议。目前,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全部完成了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审稿作出多处修改。 总则编进一步总结和体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明确国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此外,还增加规定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监管。 污染防治编进一步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增加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平台等提前将有关信息报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生态保护编增加有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深海极地考察、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关于农业节水的规定,增加有关防沙治沙等内容保护和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此外,引导解决“人兽冲突”问题,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定草原载畜量时,应当考虑野生动物生存繁衍合理需求;在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科学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低碳发展编进一步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有关制度措施,完善能源节约和绿色低碳转型有关规定。同时,进一步体现坚持“双碳引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制度和要求,明确国家通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减缓气候变化,增加规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原则;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碳市场交易监管等职责;明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增加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规定;明确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进一步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补充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对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予以调整;针对实践中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此外,为便于执行,对有关行政处罚规定所对应的违法行为增加指引性规定。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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