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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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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法律予以全面体现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对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统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政治自觉 自1985年起,我国先后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了人类法治史上的壮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等。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必将进一步巩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有力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有力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统计部门要深刻认识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坚定性,扎实有效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依法统计的社会基础更加坚实。 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统计部门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期间,统计部门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统计法完成第三次修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等重要时机,强化“四个”坚持,持续推动统计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各级统计机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科学理论引领统计普法工作。国家统计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家作专题辅导、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坚持统计普法与党的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将统计法治有关内容纳入统计部门各级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年度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 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抓好各类统计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连续五年承办全国地(市)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研究班,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多次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有关地区省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授统计法。全覆盖抓好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将“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明确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把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各级统计机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的必训内容和履职基本要求。务实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执法检查等,持续深化“嵌入式”普法。同时,紧抓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普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生动普法。 坚持上下联动,着力构建统计系统普法宣传“一盘棋”。国家统计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印发集中普法宣传通知部署普法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系统“报、网、微、刊、端”宣传阵地作用,有力指导推动全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一些地方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各地统计机构积极响应、多措并举,坚持日常普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齐发力,打好统计普法组合拳。 坚持守正创新,让统计普法更接地气、更有实效。始终把“法律六进”作为统计普法重要手段,并通过与体育赛事结合、开展“我是统计法宣传大使”、融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借助“村村响”大喇叭等,让传统模式焕发新活力。大力推进互联网新媒体模式,国家统计局制作专题法治课程累计137门并上线统计网络学习平台,各级统计机构积极创新开发动漫、微视频、线上小程序、表情包等形式新颖、感染力强、传播面广的统计普法作品,“统计微讯”及各省级统计机构微信公众号等构成统计普法矩阵,“统真真”等统计法治IP形象深入人心。精心打造特色普法阵地,多地建设统计法治公园、统计文化广场、村级统计法治长廊等。 三、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奋力开创统计普法工作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统计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实抓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推动统计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统计普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统计部门要始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筑牢协同高效的统计普法工作格局。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制度、人才等各方面保障。统计部门要科学制定统计“九五”普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统计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主要举措;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统计系统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普法人员的政治能力、法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媒体素养等。 要进一步强化分层分类,实施更加精准的统计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计部门要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类统计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对象化、分众化宣传,真正做到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推动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要进一步坚持守正创新,不断丰富统计普法的渠道、方式和手段。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开展法治宣传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统计部门要紧跟时代步伐,更加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模式新手段,制作更接地气、更具人气的统计普法作品;坚持把街道社区、工厂市场、田间地头等统计一线作为统计普法主战场,持续深化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注重在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宣传解读。 要进一步树牢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工作质效。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部门要始终把是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全社会广泛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作为评价统计普法质效的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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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 进一步夯实依法统计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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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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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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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法律予以全面体现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对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统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政治自觉 自1985年起,我国先后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了人类法治史上的壮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等。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迫切要求,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必将进一步巩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有力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有力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统计部门要深刻认识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坚定性,扎实有效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依法统计的社会基础更加坚实。 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统计部门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期间,统计部门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统计法完成第三次修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等重要时机,强化“四个”坚持,持续推动统计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各级统计机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科学理论引领统计普法工作。国家统计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家作专题辅导、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坚持统计普法与党的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将统计法治有关内容纳入统计部门各级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年度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 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抓好各类统计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连续五年承办全国地(市)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研究班,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多次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有关地区省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授统计法。全覆盖抓好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将“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明确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把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各级统计机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的必训内容和履职基本要求。务实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执法检查等,持续深化“嵌入式”普法。同时,紧抓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普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生动普法。 坚持上下联动,着力构建统计系统普法宣传“一盘棋”。国家统计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印发集中普法宣传通知部署普法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系统“报、网、微、刊、端”宣传阵地作用,有力指导推动全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一些地方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各地统计机构积极响应、多措并举,坚持日常普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齐发力,打好统计普法组合拳。 坚持守正创新,让统计普法更接地气、更有实效。始终把“法律六进”作为统计普法重要手段,并通过与体育赛事结合、开展“我是统计法宣传大使”、融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借助“村村响”大喇叭等,让传统模式焕发新活力。大力推进互联网新媒体模式,国家统计局制作专题法治课程累计137门并上线统计网络学习平台,各级统计机构积极创新开发动漫、微视频、线上小程序、表情包等形式新颖、感染力强、传播面广的统计普法作品,“统计微讯”及各省级统计机构微信公众号等构成统计普法矩阵,“统真真”等统计法治IP形象深入人心。精心打造特色普法阵地,多地建设统计法治公园、统计文化广场、村级统计法治长廊等。 三、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奋力开创统计普法工作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统计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实抓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推动统计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统计普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统计部门要始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筑牢协同高效的统计普法工作格局。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制度、人才等各方面保障。统计部门要科学制定统计“九五”普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统计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主要举措;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统计系统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普法人员的政治能力、法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媒体素养等。 要进一步强化分层分类,实施更加精准的统计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计部门要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类统计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对象化、分众化宣传,真正做到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推动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要进一步坚持守正创新,不断丰富统计普法的渠道、方式和手段。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开展法治宣传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统计部门要紧跟时代步伐,更加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模式新手段,制作更接地气、更具人气的统计普法作品;坚持把街道社区、工厂市场、田间地头等统计一线作为统计普法主战场,持续深化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注重在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宣传解读。 要进一步树牢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工作质效。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部门要始终把是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全社会广泛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作为评价统计普法质效的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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