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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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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力克:本院受理新疆万栈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青海铂爵旅拍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乌兰县锦天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铂爵旅拍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许林、郭炜亚、商国安、建湖富海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案号为(2025)苏0925民初6614号原告建湖拓展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林、郭炜亚、商国安、建湖富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7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凌晓霞、葛志国、葛志红、王正祥、葛飞、葛凌:本院受理案号为(2025)苏0925民初6721号原告仇立冬诉被告凌晓霞、葛志国、葛志红、王正祥、葛飞、葛凌,第三人张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7日下午16: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黄秀敏、季国庆、张家港市友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案号为(2025)苏0925民初6760号原告建湖县盛宇纺织印染机械厂诉被告黄秀敏、季国庆、张家港市友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苏飞飞:本院受理案号为(2025)苏0925民初6896号原告夏德成诉被告苏飞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6: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海口美兰小二楼餐饮店、海口美兰海府咖啡厅、海口美兰尊品轩咖啡馆(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黄浩与海口美兰小二楼餐饮店劳动争议案定于2026年1月15日9时开庭;阮学焕与海口美兰海府咖啡厅定于2026年1月15日15时开庭;王俊、王春洪与海口美兰尊品轩咖啡馆(个体工商户)定于2026年1月16日9时开庭;限以上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电话: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乐音有山青水绿(杭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5)温仲字第84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含增聘名单)、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336165)
温州仲裁委员会
中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范茂云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5)温仲字第94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含增聘名单)、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2月26日14:3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336165)
温州仲裁委员会
常州婧好涂装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建人社察询字〔2025〕第1138号)、《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建人社察证字〔2025〕第1121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文书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电话:0515-86220879)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你单位与建湖亚一智能签订的承包合同及该项目款项结付凭证;周正标及所有在你单位上述项目中的人员名册、考勤、工资表及支付凭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如你单位拒绝提供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认定。如你单位不按本文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原野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大房金稽催字【2025】0407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顾林娣: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辛府园28-2-501号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筑物的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多次拨打你电话无人接听,我局辛寨子执法大队于2025年8月7日向你处(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辛府园28-2-501号)邮寄《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向你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辛寨子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并进行陈述、申辩(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祥街6号,电话:86301609),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行为人:许光新
身份证号:34012119480610****
联系电话:13205691009
住所地:长丰县水湖镇长岗村长岗村民组
  你因非法占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1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水执决〔2025〕0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长丰路127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长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0551-66660993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春鹏、蔡亮娟、王忠彩、郭勤敏:本会于2025年3月28日受理的申请人董自涛与你方股权回购纠纷案[(2025)武仲受字第00000138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证据、第一被申请人证据、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5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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