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中小学校园普法的建议 |
|
|
|
| ( 2025-12-11 )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要闻 |
|
□
柏云峰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关乎国家命运与民族振兴的重要课题。普法教育作为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途径,其实效性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大道至简,不弃微末。实践中,我们需要从内容、方式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以提升普法教育的整体效果。
一、定制并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
因人而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普法教育,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提供定制化的普法教育内容。普法内容必须保持时效性与前瞻性,普法教育者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成果,并将其融入校园普法教育,为学生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法律知识。
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在线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让普法宣传不受时空限制,创造性地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如“青少年普法”微信公众号、“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利用这些平台,可以开展在线普法教育,将法律知识以更直观、更生动的方式呈现给学生和家长。
提升法治课程实施质量。推广情景式、启发式、项目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在普法宣传中设置有奖问答、在线法律咨询等互动环节,让宣传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从而吸引更多师生积极参与,提高宣传实际效果,如“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齐参与”栏目等。
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普法教育应与师生生活紧密结合,融入日常,在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和特色。例如,在运动场、教室走廊、餐厅等公共场所设置普法宣传栏,定期发布法律常识;通过征文大赛、文艺表演、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精准选择并分析贴近师生的案例,提高普法教育的影响力。
二、建立普法教育长效机制
提高参与普法教育的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从小学开始配设专业的普法教学岗位,让青少年从小开始接受系统、全面的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派出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重视参与普法教育的教师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完善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体系。
延伸普法触角至家庭和社区。通过开展家长法治培训、社区普法讲座等方式,推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强制报告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明确各相关主体的报告义务和责任,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加大对引诱、利用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
设立法律课程学习与考核监督制度。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包括普法教育评估激励等机制的普法教育规划和计划,明确普法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激发参与普法教育的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开展法律课程指导监督,对所属学校法律课程的设置以及学期末考核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并纳入监管。中小学校建立切实可行的未成年人与参与普法教育的教师双向考核机制。
三、关注普法教育的重点群体
提前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讲解的实用性。根据不同学生群体的实际情况,提前调研,获得基本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询问他们想要了解什么样的法律知识,自身有无法律问题需要解决,以此为基础作出有实用价值的讲解,如讲解校园欺凌、游戏充钱、充当电信诈骗“工具人”等内容,针对网上买卖违禁品、帮助犯罪分子取现、线下推广引流等其可能意识不到的违法行为予以警示等。
建立预警机制,对未成年人苗头性问题进行提前分级教育干预。对有一般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定期为其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责令其定期报告情况,开展临界预防;对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其他预防和帮教措施不起作用的未成年人,可将其送往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形成预防合力。针对普法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应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助推普法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加强与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联络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赋能强化犯罪预防,进一步提升犯罪预防和监督实效。
(作者系安徽省合肥市庐江第四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