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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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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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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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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九成纠纷化解在当地

单一“修复”向多元“兴业”延伸
江苏昆山法院创新司法生态修复机制

( 2025-12-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彭  娟 康嘉倩

  江苏昆山阳澄湖畔,水天一色,碧波荡漾,鸟鸣声声;城市另一隅的张浦镇,仿木桩护岸与粼粼波光相映成趣,河道两岸成为村民漫步休憩的“生态走廊”。怡人景致背后,是昆山市人民法院创新实践的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在高效运转——“用活”生态修复资金,推动生态环境从单一“修复”向多元“兴业”延伸,实现生态效益与民生福祉共赢。
  作为典型江南水乡,张浦镇河网密布,居民依水而居。然而近年来,季家厍浜等河道因长期未清淤、截污不彻底,导致水质恶化、绿藻疯长,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生态健康。
  转机源于司法力量的精准介入。2024年5月,昆山市人民法院联合张浦镇政府成功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200万元司法生态修复资金,专项用于河道清淤、砖砌挡墙与仿木桩护岸建设等系统工程,并配套进行道路修复、围堰施工,修复总长度达695米。
  项目推进中,该院创新构建“资金+技术+监管”协同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全程参与监督、紧盯核心措施落实、严控施工污染,并对工程实施情况及后续效果开展长达6个月的跟踪评估,确保整治工程既符合《河道整治设计规范》要求,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扰。
  治理后,河道水质显著提升,岸线稳定性和景观功能全面改善,“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水乡意象得以重现。治理更增强了河道与吴淞江水系的连通,提升了区域防洪能力与土地价值,带动乡村旅游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为吴淞江流域生态和经济协同发展注入坚实的司法动能。
  与此同时,在阳澄湖畔的悦丰岛,另一项司法引领的生态修复工程初显成效。在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判决侵权方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将298万余元生态修复资金依法划拨至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用于“替代性修复”。2024年初,“悦丰岛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评估与保护能力提升项目”正式签约启动,标志着苏州市首个运用司法生态修复资金实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步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成为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悦丰岛位于昆山阳澄湖和傀儡湖两大城市水源地之间,占地605亩,是昆山市首个国家级生态农场,生态地位关键,示范意义突出。项目负责人介绍,调查内容涵盖陆生维管植物、陆生脊椎动物、昆虫和水生生物四大类群,旨在全面摸清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为后续制定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规划观鸟小径布局、提供生态研学活动等,将专业的生态调查成果转化为大众可感可知的自然体验。
  随着项目逐步落地,悦丰岛生态正在发生可喜变化。观测到的鸟类种类从20余种增至40余种,白鹭、翠鸟等对水质和环境要求极高的珍稀鸟类频繁现身,成为生态持续向好的最佳“见证者”。悦丰岛正升级为集科研、教育、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标,实现从生态价值到旅游品牌价值的高效转化。
  近年来,苏州两级法院始终走在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的前列,建立完善“司法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率先出台全省首个司法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精准、高效。
  在此基础上,昆山法院持续深化机制创新,积极推动修复资金从“纸面”落到“地面”:推行替代性修复项目前置评估,在遴选阶段优先支持具备生态发展潜力和业态培育空间的项目;建立“修复+产业”联动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在修复项目周边同步规划观景平台、生态步道等功能模块,实现“修复一片、带动一片”的综合效益;建立长效跟踪评估体系,实现“修复—监测—优化”闭环管理。
  “司法生态修复工作不仅是对受损环境的补救,更是对生态文明法治理念的深刻践行。”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诗茵表示,昆山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切实提升司法保护实效,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环境变好、生活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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