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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三方面涉税事项需平台内经营者关注

( 2025-11-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刘欣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有效推进了公平竞争,有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前有三方面涉税事项需平台内经营者关注。
  一是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显示,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依然有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以及“亮证经营”义务,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平台内经营者需及时办理涉税信息确认。有的平台内经营者虽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其在线上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也未办理纳税申报,严重影响了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能够精准识别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已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三是平台内经营者需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前期,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按提示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全部收入,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若未如实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推进部门协同共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持续助力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助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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